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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对乡和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政策,监督和管理预算执行。
2.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受楚雄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和年度财政决算;编制市本级部门预算;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经费支出政策和开支标准;负责审核批复市级预算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州对楚雄市的转移支付,制定和执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方案。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按规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和罚没收入票据;负责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按彩票管理政策、办法和规定管理彩票市场、彩票资金;管理政府性债务,执行国家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国债、地方债发行计划,制定地方有关配套性政策办法,防范财政风险;承担国外贷款管理有关工作。
4.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全市预算单位账户开设的审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拟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及粮食挂账处理工作。
6.参与制定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 财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7.贯彻执行财政支农涉农政策并负责相关资金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参与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项目管理;负责协调、督促、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8.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市级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9.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和投资评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处理财政违纪违规行为。
10.依法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承担全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会计人才和财政系统干部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和财政信息宣传工作。
11.拟定促进楚雄市金融业务发展的政策,代表楚雄市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维护地方金融稳定;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机构人员情况
机构情况:楚雄市财政局总核算机构1个,另填报4个独立核算的楚雄市政府机构报表,内设19个科室。此部门决算公开表包括楚雄市财政局机关、楚雄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楚雄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云南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楚雄鹿城函授站的工作运行经费及项目工程款。
人员情况: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末财政供养人员91人(其中:在职职工67人,退休职工24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2.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增减原因
机构变动情况:机构无变动。
人员变动情况:(1)上年末,财政供养人员92人( 其中:在职职工72人,退休职工20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2)本年调入在职职工人员3人,调出在职职工人员2人,开除在职职工1人,本年在职职工退休人员5人,原退休人员死亡1人。年末财政供养人员91人(其中:在职职工67人,退休职工24人),遗属补助人员2人。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收入,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7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87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31200万元超收676万元,增长0.3%,比上年增收15809万元,增长7.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0564万元,比上年增长3.6%;非税收入完成91313万元,比上年增长13.5%。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2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22326万元增支16973万元,增长4%,比上年增支40882万元,增长10.3%。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2000万元增收41万元,比上年增收46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455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72351万元超收22199 万元,增长31%,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67980万元,投资收益1267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9486万元,其他收入4769万元,转移性收入1048万元。
2.抓争资,努力拓宽资金来源。2017年,全市完成向上争资21.53亿元,完成政府目标21.53亿元的100%。完成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20.51亿元。申报新增债券资金项目19项,申请债券资金7.6亿元,到位资金3.06亿元。
3.抓融资,支持重点项目建设。2017年,全市融资到位资金45.29亿元。海绵城市、大紫溪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一期项目已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海绵城市、大紫溪山旅游区基础设施、地下综合管廊3个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并申报财政部第四批示范项目。
4.抓支出,切实加快支出进度。2017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2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422326万元增支16973万元,增长4%,比上年增支40882万元,增长10.3%。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71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7200万元减支1490万元,下降0.2%,比上年减支466万元,下降0.7%。财政八项支出完成367718万元,比上年同期273145万元增长34.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299万元的83.7%。民生支出3533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4%。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8897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65024万元增支23949万元,增长37%,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7630万元,其他支出689万元,转移性支出2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5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收入241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1229.53万元,占拨款的50.87%;项目支出财政拨款1187.67万元,占拨款的49.13%),总收入比上年的3134.51万元,减少717.31万元,下降22.88%。
本年财政拨款比上年减少71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财政拨款比上年的1024.44万元,增加205.09万元,上升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合绩效考核奖及改革性补贴。项目支出财政拨款比上年的2108.06万元,减少920.39万元,下降43.66%,主要原因一是综改办拨财政局的项目资金减少;二是支出使用上年项目结余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数4835.54万元,比上年的3190.52万元,增长1645.02万元,增长51.56%。其中:基本支出比上年的1024.44万元,增加205.09万元,上升20.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合绩效考核奖及改革性补贴。项目支出比上年的2166.08万元,增加1439.93万元,上升66.48%,主要是:今年增加了综改办上年结余项目资金支出以及农开办项目资金今年并入市财政局账务核算,资金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1229.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8.7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2万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25.23 %。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3606.01万元,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426.89万元。项目支出占总支出的74.5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0.54万元,比上年的3190.52万元,增长1640.02万元,增长51.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3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9.53万元,比上年的1024.44万元,增加205.09万元,上升20.0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综合绩效考核奖及改革性补贴。项目支出3601.01万元比上年的2166.08万元,增加1434.93万元,上升66.25%,主要是:今年增加了综改办上年结余项目资金支出以及农开办项目资金今年并入市财政局账务核算,资金增大。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没有。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没有。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
没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经济分类科目情况
基本支出12,295,281.51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987,602.2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703.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1,976.10元。基本支出占总支出的25.23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比上年减少3.13万元,减47.64%;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92万元,比上年减少7.61万元,减60.72%。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92万元,占7.61%;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占3.13%。具体情况如下:
1.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6年支出0万元,增(减) 0万元,增(减)0%。其中: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增(减)0万元,增(减)0%。
2.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92万元,2016年支出12.53万元,减7.61万元,减60.72 %。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4.92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53万元,减7.61万元,减60.72 %。减少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1)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2016年支出0万元,增(减)0万元,增(减)0 %。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增(减)0万元,增(减)0%。
(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4.92万元,2016年支出12.53万元,减7.61万元,减60.72 %。其中: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财政拨款支出4.92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2.53万元,减7.61万元,减60.72%。
3.2017年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2016年支出6.57万元,减3.13万元,减47.64%。其中:2017年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支出3.44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6.57万元,减3.13万元,减47.64%。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57万元,占全年基本支出的8.34%。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2017年安排的政府采购资金117.34万元,共涉及采购项目4大项。主要用于:计算机房设备升级改造;电脑设备购置;办公用纸购置;办公家具购置。以上4大项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分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楚雄市财政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0个,其中:重点项目 0个,财政安排 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初余额为1143.54万元,本年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固定资产57.48万元,本年办公设备报废减少固定资产156.6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1044.38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取消村提留后,为尊重多数农民意愿,由农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并实行上限控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筹集资金、劳务,量力而行建设村内公益事业的制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该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2008年,中央决定黑龙江、河北和云南3个省先行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试点省份已由2008年的3个扩大到10个,2010年试点省份已扩大到27个,2011年全国推开。
金财工程:即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简称GFMIS),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支撑以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和宏观经济预测分析为核心应用的政府财政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是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规划的统称。它是在总结我国财政信息化工作实践,借鉴其它国家财政信息化管理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与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目标相适应的一套先 进信息管理系统,是我国正在实施的电子政务战略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业综合开发:指中央政府为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设立专项资金对农业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利用的活动。农业综合开发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证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2018年10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80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