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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10 08:32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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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困难职工医疗、就学、就业及生活帮扶救助、职工医疗互助工作。负责职工就业服务、职工权益维护、劳动争议调解、职工信访。免费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咨询、体育健身等公益服务活动。创建职工书屋和电子阅览室 ,免费提供阅读服务。负责职工普惠服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的建设。党支部按照“围绕服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切实保障和推动了服务中心健康和谐发展。组织党员干部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文明城市创建、西门小区拆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工作任务中,进一步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发挥好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稳步推进。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市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和城镇困难居民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深入分析致困原因,精准制定帮扶措施,做到一户一计划、一户多措施。开展困难职工就业专场招聘会,组织在档困难职工参加招聘会,免费为困难职工推荐就业;开展对困难职工进行帮扶慰问;开展困难职工专项救助行动,对在档部分困难职工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和助学救助;开展临时救助帮扶,为困难职工解了燃眉之急,送去了党委政府和工会组织的关怀。

3、职工服务的实效更加突出。结合自身岗位积极思考,主动、热情服务,工作逐步得到了广大职工群众的肯定,服务中心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举办楚雄市失业(困难)职工春季、秋季就业专场招聘会,为失业职工送温暖送岗位;职工培训工作有序推进,根据省州总工会云岭职工素质建设政策调整,对农民工开展基础素质、就业观念、岗位技能、创业就业等培训,不断提高农民工素质,有力助推农村脱贫攻坚;创新组织开展“职工讲堂”,顺利举行楚雄市总工会“职工讲堂”启动仪式,邀请省工青妇干校教授为全市工会干部开展讲座;医疗互助活动成效突出,有效帮助患病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工惠卡”服务职工成效明显。发挥“工惠卡”服务职工、惠及职工的作用,积极为持卡职工提供职业介绍、法律援助、权益维护、心理健康咨询、免费健身、免费借阅书籍、团购优惠等普惠服务;职工驿站工作有序推进,并配备桌椅、饮水机、微波炉、体重秤、血压计、工具箱、雨伞、拐棍等爱心物品,积极开展免费关爱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98.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102.55万元对比增加3.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

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7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与上年102.55万元对比增加3.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

无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77万元。与上年102.55万元对比增加3.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无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102.55万元对比增加3.78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的正常增资及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7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其中:2012901行政运行支出75.83万元,无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1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7.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5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6.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6.1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万元,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55.71%。其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预算的55.7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4万元,下降38.09%。其中: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4万元,下降38.0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未购置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9万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无外事接待批次),接待人次40人(其中:无外事接待人次)。主要用于州内外单位组织人员到我单位学习交流、检查及调研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无该类接待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职工服务中心属于事业单位,无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楚雄职工服务中心的资产属于工会资产,不属于国有资产范畴,部门预决算不作反应,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也不作反应。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7.支出增长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增长水平。计算公式为:支出增长率=(本期支出总额÷上期支出总额-1)×100%。

8.项目支出比率,衡量行政单位的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项目支出比率=本期项目支出数÷本期支出总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