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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09 21:18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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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卫生监督保障。卫生许可审核,卫生许可申请受理与组织审核,有关工程卫生监督,卫生监督管理,卫生法制宣传,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与管理,相关科学研究。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行政许可工作

共受理办结放射诊疗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审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许可、医师护士乡村医生注册3927件,医师注册电子化完成率99.78%,护士注册电子化完成率99.95%,医疗机构电子化完成率100.00%。实现零投诉,无超期审批,提前审批率100.00%。

2、日常监督检查

依法对医疗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与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等领域的从业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监测,共完成日常监测4588户次,现场审核885户次,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00%。开展医院感染监督监测,共采集样品275份,合格样品246份,合格率89.50%。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00%。全市公共场所量化管理率由2018年的85.00%提高到98.60%,完成95.00%的目标。

3、行政处罚案件

严肃查处卫生计生违法行为,共立案54起,结案53起,罚款金额12.47万元,没收药品器械价值2.90万元。

4、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

共完成双随机监督抽检223家,监督完成率98.78%,监督完成率87.35%,并公示抽检结果。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组织召开了楚雄2019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培训会,与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签订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年度考核评分标准。认真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全市16家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共开展供水单位日常巡查18户次数,公共场所巡查4476户次数,学校日常巡查367户次数,医疗机构823户次数,计划生育巡查42户次数,打击非法行医20起,开展宣传34次,上报信息线索共24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

2.无。

3.无。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46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63.2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476.84万元,减少13.56万元,减少2.84%。年度执行中调整减少3.00万元。

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

2.2019年11、12住房公积金财政未拨款;

3.2019年12份综合绩效未拨款;

4.日常公用经费上下年变动幅度下降25.43%,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5.退休费上下年变动幅度增加22.58%,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6.项目收支上下年变动幅度增长46.73%,原因是主要是:2018年第三季度6.82万元和2018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89万元指标结转到了2019年列支;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增长3.6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463.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09万元,占总支出的82.91%;项目支出79.19万元,占总支出的17.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63.28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76.84万元,减少13.56万元,减少2.84%。年度执行中调整减少3.00万元。

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

2.2019年11、12住房公积金财政未拨款;

3.2019年12份综合绩效未拨款;

4.日常公用经费上下年变动幅度下降25.43%,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5.退休费上下年变动幅度增加22.58%,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6.项目收支上下年变动幅度增长46.73%,原因是主要是:2018年第三季度6.82万元和2018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89万元指标结转到了2019年列支;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增长3.6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4.09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总计384.0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计422.87万元,减少38.78万元,减少9.17%。

主要原因分析:

1.在职人员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

2.2019年11、12住房公积金财政未拨款;

3.2019年12份综合绩效未拨款;

4.日常公用经费上下年变动幅度下降25.43%,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5.退休费上下年变动幅度增加22.58%,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19万元。

与上年对比,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计79.1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总计53.97万元,增加25.22万元,增加46.72%。

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第三季度6.82万元和2018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89万元指标结转到了2019年列支;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增长3.63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绩效目标

绩效标准

产出指标

重大活动安全保障

2019年1月至12月完成




卫生监督执法覆盖

成效指标

卫生监督执法及重大活动安全保障投入资金

预算情况

79.19万




实际支出情况

79.19万




效率指标

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完成质量

未出现保障安全事故




卫生监督执法覆盖率

达到省级标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2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对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3.28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84万元,减少13.56万元,减少2.84%。年度执行中调整减少3.00万元。

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退休2人减少人员经费;

2.2019年11、12住房公积金财政未拨款;

3.2019年12份综合绩效未拨款;

4.日常公用经费上下年变动幅度下降25.43%,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5.退休费上下年变动幅度增加22.58%,原因是:2019年退休2名职工。

6.项目收支上下年变动幅度增长46.73%,原因是主要是:2018年第三季度6.82万元和2018年第四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89万元指标结转到了2019年列支;非税收入成本费用增长3.6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4%。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资金18.44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32.74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类)395.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3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211.3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04.98万元、项目支出79.19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类)16.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16.5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21万元,支出决算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77万元,增长53.4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65万元,增长98.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15.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明朗,公务用车使用范围明确。属于公务用车使用范围的,我中心均使用公务用车。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加大执法力度增加了公务用车的频次。2019年接待批次和人次均比2018年下降,但2019年肉食较2018年单价增长1倍,导致单位接待费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占59.27%;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占40.7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卫生监督应急保障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查处投诉举报误餐、接待省级以上单位来访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90万元,减少23.31%。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退休2人减少公用经费、车改补贴;有2人借调到市级其他单位,人员公用经费也相应减少;市级财政压缩公用经费5%。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工作、行政许可各项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机构监督工作、餐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工作、双随机工作、卫生计生协管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资产总额531.3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8万元,固定资产526.4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3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531.31

4.88

526.43

459.43

15.72


51.28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楚市编办发[2019]39号)文件精神,我中心于2019年9月19日办理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名称由楚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变更为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将楚雄市卫生健康局承担的职业卫生执法职责交由楚雄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承担。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双随机”监督抽检:指执法人员的随机抽取、随机对应。该系统工作流程为:首先通过对系统内大量的卫生监督对象信息进行复杂运算。在运算中,卫生监督对象信息的随机抽取要配合数据中心设置的黑白名单以及各种设定的抽取规则,通过对数据的深度挖掘、抽象的运算以及对数据的优化给出绝对公平的卫生监督对象信息抽检结果。其次,在对卫生监督对象信息随机抽取后系统再从执法人员中通过随机的运算抽取出相对应的执法人员,实现执法检查的公正、公平、透明。

2.卫生监督协管: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区(县)卫生监督机构,在辖区内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反馈报告等工作,并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任务是:

(1)公共场所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开展巡查,督促从业人员定期开展预防性体检、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及时办理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3)学校卫生服务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查,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4)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开展巡查,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报告。

(5)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

发现或怀疑有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

(6)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

协助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机构定期对辖区内计划生育机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巡查,协助对辖区内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活动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4.无证行医:指无医师执业资格的人冒称执业医师行医。

5.二次供水:是指单位或个人将城市公共供水或自建设施供水经储存、加压,通过管道再供用户或自用的形式。

6.内部控制制度:是单位内部建立的使各项业务活动互相联系、互相制约的措施、方法和规程。

7.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

8.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如执法文书、培训合格证工本费、封塑机、制服、抽检材料、仪器耗材等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1336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