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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09 21:1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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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制定的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相关政策要求,协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国家、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扎抓好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学历提升及就业技能培训、退役军人重点群体信访维稳、两保接续、重点优抚对象资金兑付、双拥模范城创建、两站一中心建设等中心工作的落实,完成符合政府安置工作退役士兵的选岗工作和落实随军转业干部家属安置。

二是强化对伤残人员、“三属”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部分参战参核退役人员、军队离休退休干部遗属、错杀烈士子女、出国参战民兵民工、年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三是按时足额发放各项优抚对象抚恤金、医疗救助金,按时完成省厅下达我市优抚对象数据核查抽查上报工作,按省州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各阶段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完成并兑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优待金及生活补助。

四是认真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悬挂“光荣牌”工作。

五是扎实做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主动对接涉及业务部门,做实前期工作,成立协调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1至11月共接待退役军人关于保险问题咨询6700余人次,符合政策受理208人,完成系统录入144人,审核通过并移交社保、医保部门办理66人,位居全州第一,率先走在全州前列。

六是抓实“两站一中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全市154个村、社区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站,并配备1名专职人员。

七是“双拥”模范城创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浓厚氛围。1.积极组织开展“春节”、“八一”节走访慰问驻楚部队;2.按时足额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3.认真组织军地9.30烈士公祭活动。

八是抓实信访维稳确保社会稳定。提高政治站位,及时传达学习省、州、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信访、公安等部门和乡(镇)的联系,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及时掌握信访对象的思想动态,努力做好复、转、退军人的思想工作,全局共办理网络反映、来电反映咨询、上级转办、接待来访1382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51人,主要是有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9人,军队移交政府的无军籍人员37人,职工遗属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3.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11万元,占总支出的12.6%;项目支出1,235.09万元,占总支出的8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8.1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5%。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5.09万元。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本单位为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无增减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74.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72万元;抚恤费支出273.59万元;退役军人安置费支出620.90万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464.58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5%。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52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支出16.49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9.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0%。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减少0.89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89万元,增长/下降0%。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管理相关事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9万元,因我单位是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单位,无上年支出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125.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3万元,固定资产2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本单位为新成立部门,无上年数据,无增减变化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4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