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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09 20:57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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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鹿城镇卫生院以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农村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农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儿童计划免疫。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5.积极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夯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引领,促业务、促稳定,稳步推进鹿城镇卫生健康事业蓬勃发展

卫生院党支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出发点,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鹿城镇党委、市卫生健康局党委的工作部署,以卫生改革为契机,紧紧围绕卫生院的中心工作,“抓服务、促建设、谋发展”,进一步发挥院党支部的服务功能,推动医院卫生事业的跨越式发展

1.落实党建基本责任,加强班子建设,全面实施“一岗双责”,以“四个意识”为统领,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思想政治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2.健全基本组织,夯实工作基础。全年发展党员1名,目前以转入预备党员审批程序。

3.建强基本队伍,带“四个作为”队伍

4.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干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组建学习组

5.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从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推动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6.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从严落实单位管理规定。

7.健全基本制度,使党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8.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事项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水平。

9.开展基本活动,丰富活动内容。从严 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全年召开支部党员大会4次。每月结合“三会一课”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将“三会一课”常态化开展,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虚心接受批评。利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载体,促进党建工作实效。利用各种疾病日、各类宣传日等开展义诊、宣传活动,为群众解答各种健康咨询,测量血压、血糖,讲解疾病常识,并发放科普读物,指导群众正确用药等。

(2)医疗业务技术服务能力持续加强

认真履职,加强职业道德培训和业务技能、三基三严和医学人文修养、礼仪培训,阶梯式培养人才,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切实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继续医学教育不断加强。今年选送了2人到省级医院进修,选送2人到州级医院进修,选送2人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向上级争取和招标采购,卫生院今年配备了全自动生化仪一台、全自动血球仪一台、DR放射检查设备一台。不断改进护理工作,加强护患沟通,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人民提供合格优质的护理服务。以创建中医药先进县为契机,不断加强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及医疗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科室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创新;加强了业务学习考核;科室管理加强以及质量目标提高,措施得力。开展了16项中彝医适宜技术。今年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评价,目的是创建一所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群众放心的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创建一所技术精湛,快速应变,高效运作的一级甲等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卫生院提升自身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也是让广大老百姓信赖卫生院的重要基础,更是更好地服务群众,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卫生院将继续以此次等级评审评价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涵建设,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进一步建设好、发展好、管理好卫生院。

(3)健康扶贫工作

自开展脱贫攻坚健康扶贫以来,鹿城镇紧紧围绕“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看得上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尽量少生病、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目标,立足实际,强化8个抓手,扎实做好健康扶贫工作,让群众实实在 在获益。

①以健康扶贫系统信息录入和动态管理为抓手,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精准识别工作。2019年鹿城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18户、1153人,其中已脱贫278户1046人;未脱贫40户107人;通过对全镇因病致贫人员开展入户调查核实,其中因病致贫20户58人,核准率达到100%,救治率达100%,做到台账与系统相符。

②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现场医疗费用减免为抓手,做好完善四重保障。2019年1至11月,全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到卫生院门诊就诊3707次,门诊费用157470.33元,城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89103.19元,个人支付68367.14元;28种慢性病就诊280人次,门诊费用15428.84元,城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12116.11元,个人支付3312.73元;三种病减免比例达到80%;严重精神障碍减免达90%以;在楚雄市参保的四种病达到80以上%,在镇卫生院住院就诊24人次,住院费用33176.55元,其中城乡医保基金统筹支付29858.20元,个人支付3317.67元,贫困患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90%。24人全部实行了“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政策。

③以“三个一批”管理工作为抓手,落实各类疾病的救治政策。按照“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原则。全镇贫困人口中筛查出需要救治的大病59人、患慢性病225人、重病兜底5人重病和常见多发病3人。其中患32种大病55人中,截至11月30日,已进行救治27人,其余28人病情平稳,无需救治。对225名慢性病患者进行门诊服药救治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④以家庭医生签约为抓手,做好服务及推进健康促进工作。为推动健康扶贫工作落实到人、措施精准到病,做好大病专项救治,落实落细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提高贫困人口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⑤以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工程为抓手,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2019年镇卫生院已通过达标建设,涉及脱贫攻坚的村(居)委会全面完成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在此基础上,协调筹措资金18万元改扩建新村村委会卫生所120平方米,协调筹措资金8万元,对吉乐村卫生所改扩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⑥以贫困群众就医便捷为抓手,全面落实医保减免政策。2019年以来镇卫生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医院费用管控,有效减少贫困人口就医成本,实施了“先诊疗后付费”,实行“一站式”结算方式,进一步细化了医保管理制度。

⑦以公共卫生服务为抓手,做好公共卫生各项服务指标。2019年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患高血压疾病118人,规范管理110人,规范管理率达93.22%;患糖尿病8人,规范管理8人,规范管理率达100%;患严重精神障碍22人,规范管理22人,规范管理率达100%.2019年1-9月其他公共卫生指标均控制在上级规定范围以内。

⑧以政策宣传为抓手,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在卫生院、村卫生室增设健康扶贫宣传展板。二是制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板块400块,统一装订在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醒目处,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进行宣教。三是组织全镇机关站(所)和驻村工作队员300余人参加健康扶贫政策知识考试一次,进一步提高了知晓率。

(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高度重视,积极部署;广泛宣传,深入动员;优先签约,有效服务。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以严谨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深入村社区、村民小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

2.取得的成效:今年共签约19390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4391人、高血压:3331人、糖尿病:80人、0-6岁儿童:3876人、建档贫困人员:1154人。孕产妇:258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39人、肺结核患者:22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户:109人。提供签约服务,增强家庭医生服务在社区居民中的影响力,使居民更加充分地了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内涵、优势和特点,提高居民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工作的持续开展,使社区卫生工作人员与居民建立稳定的服务关系,进一步提高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信任程度,引导更多的居民到社区就诊,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提高了社区居民对医疗健康服务和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等服务得到落实,居民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困难群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推进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发展。

(5)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不断健全和加强组织领导,卫生院严格制定了一系列的医保工作管理规定,定期开展医保政策的培训学习,日常加强工作督导与检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手续。为辖区符合慢性病申报条件的参保患者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申报审批业务,得到了辖区参保群众的好评。

(6)疾病预防控制

1.儿童疫苗接种率:建卡、建证率100%,儿童基础免疫报告接种率>96%儿童加强免疫报告接种率>99%。

2.疫苗冷链管理工作安全有效运转

3.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我镇所有集中点均通过了验收并达标,所有接种人员均持有接种证,我镇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安全,预防接种资料规范、整齐。

4.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数据及时录入、并上传系统。预防接种门诊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每月进行“0”报告,目前尚无病例报告。

5.传染病管理工作:共管理肺结核病人22人,规范管理22人,管理率100%。全镇共推荐转诊疑似肺结核病人436人,完成下达任务指标的400%。共完成新生入学结核菌素筛查8667人,筛出阳性疑似患者436人,确诊0人。全镇2019年共报告传染病病例38人,甲乙类传染病0例,丙类传染病15例(其中其他感染性腹泻8例,手足口病1例,流行性腮腺炎4例),其他传染病水痘病例23例,迟报2人,无漏报。全年共处理疫情3起,无死亡事件发生。

(7)妇幼保健

1.完善例会、督导制度,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深入开展健康教育。

2.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全镇管理孕产妇635人,活产420人,产后访视420人,产后访视率100%;(流动的已经打电话),住院分娩420人,住院分娩率100%;管理高危产妇161人,已经分娩92人,检出率25.4%;高危孕产妇系统管理及住院分娩率100%。

开展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母婴阻断项目。在全镇范围进行广泛宣传,在市妇幼保健院指导下及时对3名乙肝新生儿进行规范随访管理,1人已经结案,2人继续管理中。

积极进行出生缺陷防治。积极配合市妇计中心进行2019年先心病儿童的筛查救治工作,为辖区2名先心病儿童协调完成筛查和救治工作。

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各项妇幼卫生信息工作上报及时、数据准确。

(8)计划生育服务

加强学习,提高整体素质,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积极拓宽服务领域,提高优质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给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报表和日常工作。

(9)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工作

1.组织保障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措施有力。

2.辖区居民健康素养提高,健康、卫生意识增强,本年度发放了12种以上宣传资料。成立了13个慢性病自我管理小组,慢性病患者掌握了高血压、糖尿病自我保健相关知识,我镇1月-10月累计发放宣传单31种共计26717份,播放音像资料44种803小时,设置宣传栏16个,宣传栏更新96期次;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16次,接受咨询3209人次;举办健康知识讲座110期,参加人次数4498次。开展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次数9205人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档4038人,完成自理能力评估3578人,健康管理率:88.6%,规范管理3057人,规范规格率:75.6%;高血压建档管理3221人,健康体检2725人,管理率:85%,规范管理率:49.6%,随访管理高血压患者13209人次;糖尿病建档管理691人,健康体检598人,管理率:55.8%,规范管理率:86.9%,随访管理糖尿病患者2900人次。

(10)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1.加强学习、科学管理、积极创新,严格执法,继续严格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依法行政。认真做好学校卫生、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及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

2.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51次,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8次,学校卫生监督38次,医疗机构卫生监督70次,计划生育机构监督4次,信息报告1次,传染病防控工作措施有力,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11)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

以城乡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抓手,以“七统一”为依据,加强对全镇12个村卫生所人、财、物、资产的全面综合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100%上网招标采购、镇卫生院、12家村卫生所100%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合理制定全年药品使用计划,扎实开展村卫生所“三优”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12)工青妇工作

1.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了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学法守法能力,先后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一是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的作用,于4月份和8月份先后两次交心谈心活动。通过交心谈心这一民主管理的基本渠道和基本形式,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二是监督院务公开工作,监督相关科室做好院务公开。三是定期召开工会会员大会,充分听取职工心声,采取个别谈心的一些方式,为职工排忧解难。

3.增强维权服务意识,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工会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听取职工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院党支部反映。二是做好职工的慰问工作,表达工会组织的一份关爱之情。工会对患病住院职工及时进行慰问,全年共慰问职工9人。三是在“三八”妇女节、“五四”青年节、“512”国际护士节、医师节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座谈、学习、交流活动。

(1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工作

卫生院班子高度重视创文、创卫工作,带头学习、宣讲创文、创卫精神,把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内容宣传到干部群众中。围绕“创文”、“创卫”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目标要求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注重用群众的语言教育引导群众,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群众,用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引导群众。卫生院采取召开职工大会、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在“创文”、“创卫”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从卫生院工作的行业特点,聚焦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中国彝乡.幸福楚雄”深入开展讨论。通过面对面讨论,畅通民意渠道,提高认同感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开展志愿者注册、志愿者服务活动,全年共开展志愿者活动二十余场次。

(14)七五普法工作

围绕卫生健康工作重点,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员“法宣在线”学习积分均达3000分以上达标。通过“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全面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医院领导依法管理,依法治院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全院职工知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使法律宣传教育成为医院医疗活动和继续学习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依法治院,依法行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为医院持续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15)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1.清醒认识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组织领导有力。通过大力开展宣传、动员、培训,召开会议,组织领导不断健全,鹿城镇卫生院各科室领导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断提高。

2.宣传发动有力,宣传氛围浓厚。卫生院制作了宣传栏、宣传折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并利用电子显视屏滚动播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标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了宣传发动工作,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大部分干部职工基本领会了应知应会相关知识,并自觉主动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定期向市卫生健康局及鹿城镇党委政府上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报表及相关材料。

3.以行业乱象治理为重点,认真开展线索摸排工作。通过广泛动员,认真排查,重点对以下八项内容进行线索排查及整治:①干预、操纵、把持、破坏系统招标采购工作和业务开展的;②查处非法行医和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违法违规执业行为;③整治“医托”乱象,查处涉及医疗欺诈,雇佣医托、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④整治医疗机构“贩子”乱象,坚决打击通过宣传免费体检、诊疗推销保健品或诱骗患者手术等变相“医托”行为;⑤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精神病疾病防治康复工作;⑥整治职业医闹乱象,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⑦整治护工行业垄断的“行霸”现象等;⑧“黑诊所”、“黑救护”、“黑陪护”、欺骗术中涨价、有组织的医托医闹及扰乱医疗机构秩序。

(16)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其他工作

1.切实抓好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织管理工作,完善好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后续各项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切实抓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做好市卫生健康局、鹿城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等级医院评审经过市级初评和州级复评两次评审,现在正在持续整改之中。

2.完成鹿城镇党委政府、市卫生健康局安排的卫生应急保障任务。全年共完成卫生应急保障任务二十余次,出动救护车二十台次、医务人员五十人次。

3.2019年,鹿城镇被定为全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点,中本、万家坝社区和大东、福塔4个社区两个监测点共完成136份居民健康素养监测问卷调查表,133份合格问卷,录入审核上报100份经过质控的合格问卷给上级部门。青龙、彝海、大东、福塔4个社区3个监测点195户家庭参加全国烟草流行调查,共完成178份合格问卷录入审核提交上级部门

4.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以及等级医院评审为契机,完成了卫生院院内综合环境改造,美化了就医环境、优化了服务流程。以及完成了辖区河前、青龙、大东、福塔、彝海、中本、山嘴子、万家坝卫生所的预防接种门诊提升改造以及卫生所服务环境的提升改造。完成了新村、吉乐卫生所扩建项目,新村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在原基础上增加了124平方米,达240平方米;吉乐卫生所业务用房面积在原基础上增加了50平方米,达130平方米。各村卫生所就医就诊环境得到了较大提升,得到了群众的好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22人,事业管理人员1人,工勤人员8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人员结构图: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95万元,占总收入的57.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93.72万元,占总收入的41.53%;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5.04万元,占总收入的1.27%。与上年对比: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188.71万元,比2018年的1129.36万元增加59.35万元,增加5.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95万元,比2018年的714.68万元减少34.73万元,减少4.86%。主要减少原因分析是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财政拨款没有保障到位。事业收入493.72万元,比2018年的400.62万元增加93.10万元,增加23.24%。事业收入增加主要原因分析是医疗服务能力提升,病人增加,医疗服务收入增加。其他收入15.04万元,比2018年的14.06万元增加0.98万元,增加6.97%。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食堂接待增加,接待收入增加。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收入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9.06万元,占总支出的76.22%;项目支出280.56万元,占总支出的23.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对比: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9.62万元,比2018年的1105.23万元增加74.39万元,增加6.73%。其中:基本支出899.06万元,占总支出的76.22%。比2018年的877.61万元增加21.45万元,增加2.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岗位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280.56万元,占总支出的23.78%;(公共卫生支出279.04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52万元),比2018年的227.62万元增加52.94万元,增加23.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体检人数增加、服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支出结构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06万元。比2018年的877.61万元增加21.45万元,增加2.4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岗位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人员比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8.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1.38%。(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9万元)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基本支出结构图: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0.56万元。

与上年对比: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19项目支出280.5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79.04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52万元),比2018年的227.62万元增加52.94万元,增加23.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卫生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体检人数增加、服务量增加经费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项目支出结构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3.81%。

与上年对比: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2.75万元,比2018年的725.35万元增加27.4万元,增加3.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岗位变动,人员经费增加、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共卫生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体检人数增加、服务量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6%。主要用于退休费24.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0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7.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支出的87.2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105.47万元,津贴补贴76.31万元,绩效工资122.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22.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1.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4万元,遗属补助生活费1.53万元。维修(护)费2.35万元,劳务费28.28万元,工会经费4.46万元,项目支出280.56万元(公共卫生支出279.04万元,医疗救助支出1.52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2.98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的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出车次数、出车时间,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32万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32万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2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体检及开展其他公共卫生工作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部门资产总额1007.2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7.74万元,固定资产634.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4.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2.1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8.8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83.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3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4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007.22

367.74

634.89

569.98



64.76



4.5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包括市财政局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2.零余额账户是指财政部门为本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及清算。

3.生活补助是指乡村医生定额补助及死亡职工的遗遗属补助。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2019年部门决算表.xls

楚雄市鹿城镇卫生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