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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20-11-08 09:25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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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委党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职能职责:承担全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公务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培训,开展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研究,研究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承担市委决策咨询服务,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对全市乡镇党校进行业务指导,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

基本任务培训轮训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乡镇一般干部、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主任等,培养理论干部;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推进理论创新;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干部教育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楚雄市委党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全省、全州党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校姓党,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教学方式,健全工作机制,教学科研培训和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的成绩,有力推动了党校建设发展。

强化科研培训,发挥阵地作用。一是强化队伍建设工作;二是强化培训宣讲工作,一年来,共接待各种会议和培训班335期共48241人次(其中:市属各部委办局在党校举专题培训班共74期,市人大、政协、市政府办及政府部门单位共38期,州属单位和社会团体11期);围绕大比拼年度创新争优目标任务,开展宣讲培训120余场次11470余人次,开展教研活动4次,研讨会4次,撰写理论文章46篇,公开发表22篇。三是完善教学管理制度。四是把握工作重点,抓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抓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阵地建设,抓实“五个年”及“十个一”工作及脱贫攻坚,倾力服务群众。围绕责任目标,以扫黑除恶为工作重点,抓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重点,抓实“八城同创”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完善修订单位内控规章制度。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年末在职实有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13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度收入合计34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34万元对比增加11.35万元,增加3.28%。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度支出合计345.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63万元,占总支出的95.7%;项目支出14.72万元,占总支出的4.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329万元对比增加1.63万元,增加0.49%。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330.63万元。与上年329万元对比增加1.63万元,增加0.49%。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相应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85.97万元,津贴补贴57.39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36.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01万元,其它社会保障缴费2.18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9.79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73万元,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支出22.69万元,退休公用经费支出0.4万元,综合及奖励性绩效支出35.48万元,遗属补助支出0.22万元,共占基本支出的9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1.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6%,人均0.4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委党校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7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2万元,增长6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楚雄市委党校原址改扩建项目建成后,校内学员宿舍楼、综合办公楼聘请临时人员,主要是做好校内环境卫生、安保等工作。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教师科研培训、信息化建设及校园后勤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委党校201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329万元对比增加16.35万元,增加4.73%。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以及后勤保障工作等各项费用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5.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如下:

1.干部教育(类)支出22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56%。比上年235.67万元减少6.14万元,减少2.67%。减少的原因是人员调走一名,退休一名,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各项费用相应调减。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3万元,比上年支出54.44万元增加1.86万元,增加3.3%。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3%。增加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以及离退休费支出也相应增加,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3.3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9.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73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25.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6%。比上年23.76万元增加1.25万元,增加4.9%。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发生了增资,医疗保险费用增加。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类)支出1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比上年20.13万元减少0.34万元,减少1.72%。减少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1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加强了内控管理,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加强接待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不断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28万元,下降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无增减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支出0万元,无增减情况;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8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本单位加强了内控管理,按照“三公”经费逐年递减的原则,结合中央、省、州、市关于加强公务接待的办法,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及规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因我单位无因公出国的情况,故年初未做预算,实际也未发生相关费用,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年初未做预算,也无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协调校内项目建设、脱贫攻坚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委党校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2万元,与上年15.95万元,对比减少4.83万元,减少30.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资金困难,公用经费未完全下达,同时,各单位树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机关运行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9万元;邮电费0.43万元;差旅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41万元;工会费3.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委党校资产总额49.5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36万元,固定资产46.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64万元,流动资产增加0.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9.59

3.36

46.23




46.2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9年,我校绩效管理工作在市财政部门指导下,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他科室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及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自评分为98分。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缴入本级国库资金2.8万元:其中利息收入2.8万元。

2019年负债合计3.36万元(全部为其他应付款)。其中代缴2019年12月职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税款0.22万元,项目前期经费0.37万元,职工捐扶贫款0.8万元,工作经费1.26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0.71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2.干部教育: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的支出等。

3.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由社会保障部门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28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