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十届四次、州委九届三次、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落实中央、省、州和市委对2018年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进一步夯实发展基础,壮大财政收入规模,增强财政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为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支预算完成情况
(一)地方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117万元,完成预算数248107万元的84.7%,比上年同期188135万元增收21982万元,增长1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13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8%,非税收入完成887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2%。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345万元,完成预算数176399万元的86.9%,比上年同期136036万元增收17309万元,增长12.7%;开发区(含东瓜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772万元,完成预算数71708万元的79.2%,比上年同期52099万元增收4673万元,增长9.0%。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9258万元,完成预算数65000万元的75.8%,比上年同期35995万元增收13263万元,增长36.8%。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完成37006万元,完成预算数40000万元的92.5%,比上年同期25552万元增收11454万元,增长44.8%;开发区(含东瓜镇)完成12252万元,完成预算数25000万元的49.0%,比上年同期10443万元增收1809万元,增长17.3%。
(二)地方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592万元。完成预算数465657万元的91.8%,比上年同期371708万元增支55884万元,增长15.0%。
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8237万元,完成预算数397750万元的92.6%,比上年同期321819万元增支46418万元,增长14.4%;开发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355万元,完成预算数67907万元的87.4%,比上年同期49889万元增支9466万元,增长19.0%。
2.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7054万元,完成预算数69189万元的68.0%,比上年同期28698万元增支18356万元,增长64.0%。
分级次完成情况:市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059万元,完成预算数44189万元的77.1%,比上年同期16816万元增收17243万元,上升102.5%;开发区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995万元,完成预算数25000万元的52.0%,比上年同期11882万元增支1113万元,增长9.4%。
3.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开发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民生支出保障情况:2018年9月,全市保障民生支出369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5%。
5.财政八项支出完成情况:2018年9月,全市完成GDP涉及支撑指标“财政八项支出”380475万元,同比增长1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9%。
二 、2018年财政工作措施
围绕2018年财政发展思路和预算目标,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征管保收入。一是咬定目标,坚持按月分析、关键节点按周分析制度,健全部门联动、市区联动的征管机制和压实领导挂点联系重点税源户制度。二是压实责任,年初将任务按月分解到各征收部门,确保征收部门任务明确、措施有力。三是成立税收征收工作小组,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摸底,掌握企业纳税第一手资料,及时解决企业纳税存在困难和问题。四是强化税收征管稽查力量,加大纳税评估和稽查力度,严防不实申报和偷逃税款。五是成立欠税清缴工作组,加大欠税清收工作,确保税收应缴尽缴。六是加强协调,做好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
(二)加大争取保运转。一是紧紧围绕向上争取资金目标,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二是建立任务倒逼机制,督促各部门对标对表,围绕任务制定攻关目标,加大与上级部门协调,对已上报项目加大跟踪力度,对政策有变动的项目,及时调整项目,争取更多的资金到位。三是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科学谋划2018年重点支撑项目,建立优质的基层项目库,加大向上汇报争取力度,确保获得更多上级资金支持。
(三)提高效率保支出。全力加快做大支出,确保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进一步明确支出主体责任,强化督查问效,按月通报全市支出进度;将支出进度考核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对不及时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严格进行通报和约谈问责。加大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及时收回财政滞留资金,重新进行分配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围绕项目抓支出,督促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按照进度抓好资金保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实现全年支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