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9 月 30日在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楚雄市财政局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楚雄市2017年财政决算已经与州财政局决算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与州级财政结算后全市财政收支变化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515246万元,比原报告数514718万元增加528万元。具体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1877万元;
(2)转移性收入198294万元,比原报告数198272万元增加22万元,变化原因是州级增加结算补助22万元;
(3)转贷政府债券收入60029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23999万元;
(5)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比原报告数0万元增加506万元,变化原因是地税经费上解增加,为收支平衡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万元;
(6)调入资金541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504159万元,比原报告数503656万元增加503万元。具体构成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299万元;
(2)转移性支出34733万元,比原报告数34231万元增加502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财政结算后增加地税经费上解,体制上解少10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少399万元;
(3)债券还本支出29450万元;
(4)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77万元,原报告数676万元增加1万元,变化原因主要是取整所致少计提1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滚存结余11087万元,比原报告数11062万元增加2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1087万元,净结余为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1.收入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241559万元。具体构成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2041万元;
(2)转移性收入3660万元;
(3)转贷政府债券收入17566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98万元。
2.支出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41370万元。具体构成是: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710万元;
(2)债券还本支出175660万元。
3.滚存结余情况。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189万元。与原报告数无变化。
(三)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9454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基金保险费收入67979万元,投资收益126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9486万元,其他收入4768万元,转移性收入10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34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7630万元,其他支出689万元,转移性支出29万元。与原报告数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与州财政结算后,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年终滚存结余3万元。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州财政局统一编制,因此市级在九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未进行报告。
二、其他报告事项
(一)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目前全市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5613万元,其中: 2014年建立200万元;2015年建立2506万元;2016 年建立2936万元; 2017年调用506万元,当年新建立677万元。
(二)预算周转金变动情况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楚雄市2014年底预算周转金规模为1744万元,2015年至2017年无变动。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