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重复检查、多头监管、随意监管等难题,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围绕“企业安静期”制度积极探索创新机制,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关于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全省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会议重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明确每月1至15日,非紧急、特殊情形,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行政检查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干扰。
一是建立多部门综合执法检查协调机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编制工作,减少针对同一检查事项对同一企业的重复检查;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一律不得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在日常监管中,推动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减少现场执法频次,对守法企业做到“无事不扰”;最大限度杜绝行政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结合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不断优化组织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频次和参与部门。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适当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根据实际情况可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对失信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以监管对象信用等级和风险分类结果为基础的差异化监管措施,让监管更有针对性、科学性,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的监管氛围。
2024年1—8月,楚雄市“企业安静期”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0项,检查经营主体数0户,特殊情形涉企行政检查计划数32项,检查经营主体数3687户。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过度执法”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做到“有事服好务,无事不打扰”,不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