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部署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市场监管复杂问题的能力。通过职工大会、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党员大会等形式集中学习和干部个人线上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2022年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次,其中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
2.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局党委书记、局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事关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解决、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并做好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22年,局党委书记、局长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次。
(二)全面履行职能,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先照后证”、证照分离改革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提供上门服务、网上服务、“一站式”等服务举措,推进个体工商户全程电子化办理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开办,受理网上全程电子化登记办件7638件。
2.大力推进监管机制创新。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措施,减少执法频次,让企业切实搞好生产经营。制定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进一步完善“两库一单”建设,完善部门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14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7项,入库执法检查人员信息717条,累计建立监管对象库61317户,2022年全市共制定部门抽查计划78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2个,市级23个部门双随机监管全部使用省协同监管平台,抽查检查监管对象1578个,基本实现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全覆盖。
3.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认真执行公平竞争规则,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审查范围,进行严格审查,防止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出台。今年以来,要求全市新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全部按照审查标准和流程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发现成员单位制定需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没有需要进行清理的存量政策措施。
4.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工作,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居民食品安全满意度。高标准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市”创建,全市共创建餐饮示范街2条,全市学校食堂全部接入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平台,率先在全省实现“互联网+视频厨房”建成率100%。扎实开展守查保、粮食制品生产、生产加工小作坊风险隐患、打击养老诈骗等10余个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排查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各领域群众的食品安全。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完成各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1256批次。对全市10250家食品企业按规定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监督管理,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红黑榜”制度,检查并公布8期“红黑榜”。二是涉及药品、医疗器械的827家经营、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管;2700多家化妆品经营单位纳入监管。开展现场药店核查126户次,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5份,备案43件,现场核查58户次。开展20个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完成药品监督抽验82批次、化妆品抽样8批次。医疗器械抽样6批次。扎实开展“四项”监测工作,共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表425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报告表55份,化妆品不良反应16例。
5.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构建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特种设备典型事故案例研究,定期分析研判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安全保障专项行动,根据省、州各类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日常监管巡查工作实际,紧盯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大监管力度,采取专项督查、回头督办等措施全方位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检查生产经营单位320余家,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8项。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105件,使用登记545台,公用燃气管道107条;辖区电梯经纬度采集录入完成率达95%,积极配合推进电梯应急平台建设。全市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6.强化行政执法。我局立足本职,认真履行职能职责,扎实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深入开展多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执法行动,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2年共查办各类适用普通程序处罚案件92件,简易案件305件,进一步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全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零事故”。
7.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质量工作考核机制,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坚持以质量管理、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为核心,以知识产权、特种设备、缺陷产品召回等为延伸,提供了8个方面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线下服务,向企业推广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主体意识,促进企业加强质量意识提升质量管理能力。
8.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围绕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系列宣传活动。深入推进“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创建活动,超额完成2022年度创建工作,为55户示范企业(店)进行了授牌。积极解决群众关心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通报2022年度12315热线投诉举报情况和消费投诉热点、楚雄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完善行政约谈制度,及时化解消费风险,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2066件(其中:举报357件,投诉1709件),调处率98.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8.4万元。受理办理政府热线、信访系统、网络舆情等各类来信来访件434件。
(三)严格规范行政决策,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工作制度,制定我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示。
2.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制定我局工作规则、党委工作规则和党委会议制度,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规范和监督决策行为。
3.加强合法性审查。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选聘1名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为我局在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提供咨询论证、审核把关。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完善《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决定相关工作规程(试行)》工作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促进了公平公正执法,有效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使用。
2.强化执法人员管理。加强执法身份证件管理工作,加大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深入开展执法办案示范和指导工作,提升一线监管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今年来,通过举办依法行政、监管业务等专题培训讲座等方式,增强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开展执法主体及人员的清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有持证人员164人。
3.开展专项督查,积极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开展年度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普通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评查标准,通过自查自评、案卷评查、座谈会等形式,组织对全局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提高执法水平,推进依法行政。并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上报参评案卷。
4.加强执法监督。市局设立政策法规科,对所有案件进行审核。积极发挥本局案审讨论的决策作用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保证办案质量的功能,对做出的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形成审理意见,有效保障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今年来,共审核适用普通程序处罚案件75件,法制机构审核率为100%,案审会集体讨论案件38件。行政复议案件4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移送法院强制执行2件。
(五)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法治良好氛围
1.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将全年普法任务分解到市局机关各科室,确保普法任务及时有效落实。
2.大力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食品安全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质量月、安全用药月等节点,开展主题普法宣传,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在市政府网站、市局微信公众号及时刊载解读新颁布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发布消费警示、科普知识、典型案例,采用赴企业“问诊治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形成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普法工作效果。
3.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制定了2022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全局干部参与了国家市场监督网络培训、云南干部在线专题班学习培训,参加了8期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云课堂专题教育、积极参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2期150人次。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有待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是影响法制宣传教育实效性的重要环节,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手段、载体必须要不断推陈出新,适应新形势的要求。2022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受疫情等方面的影响,宣传教育方式往往选择召开小型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微信公众号推送等互动性不强的模式开展。从宣传效果来看,会议式宣传教育和报告式理论灌输这种单一的宣教方式方法,直接影响了正面宣传的说服力、典型宣传的生命力、社会宣传的吸引力,压抑了教育的娱乐性,虽然在听的过程中,一些知识即使灌入了耳,却难以入心;另一方面宣传方式创新力不强,各种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学习读本虽然众多,但缺乏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素材,群众不明白,理解不透,感到不知所云,容易产生疲劳厌倦心理,导致群众参与度不高,起不到良好的教育引领效果。
(二)执法干部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人才是最大的资本。基层市场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关乎市场监管能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在新形势下,新的市场监管部门又面临着监管点多面广、量大线长等情况,作为市场监督管理前沿阵地的一线执法队伍,存在力量薄弱、人员数量与人员素质都明显不足、缺乏战斗力等问题。这其中,一方面是因为市场监管领域监管事项众多,相应的法律法规繁杂,社会新问题层出不穷,法律的滞后性、职责划分的机械性与多变复杂的社会生活之间存在差异,各机构之间依然存在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的问题,需要积极适应形势,积极创新监管举措,满足建立高标准市场体系的要求;另一方面也存在部分执法人员主观上学习积极性不高,缺少主动吸收、主动思考的动力,对于已发生的问题缺少主动反思、全面总结的积极性,导致存在部分调查取证不充分、程序意识不到位、办案思路不清晰和文书书写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影响行政执法水平。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一个重大的制度性安排。但从我市现状来看,全市各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仍存在短板和不足。具体来看,一是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理解不到位,各职能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的重视度及审查能力存在一定差异,部分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理解还不够透彻,仍然存在完全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合法性审查,没有体现公平竞争审查痕迹,对审查制度的贯彻执行不到位;二是能力建设方面还存在不足,缺乏专业人员和专业化知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需要具备专业技能,需要对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掌握。因上级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的次数较少,培训面也相对较窄,市级开展培训也较为困难,致使部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公平竞争审查的理解和认识不够,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略显不足。具体来说,部分单位没有严格对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要求进行审查,存在审查不够规范,遗漏审查现象;同时还存在部分掌握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不够精准,审查形式化等,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宣传不足,各级政府部门的公平竞争意识不强,影响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效。
三、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方式新转变,运用数字化技术和数字化思维,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依托市场监管数字化应用系统,推进“智慧普法”、“交互式普法”,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新媒体推进网络普法,拓展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微视频、手机APP等新媒体普法渠道。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VR技术,提升网络普法的到达率、阅读率。
(二)聚焦执法干部能力提升。通过落实《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执法专业培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激励机制,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执法干部能力的不断提升。
(三)深化公平竞争意识。一方面党委政府层面上加强思想重视,将公平竞争相关制度纳入市常务会议学法课题,加强政府及各部门领导班子的公平竞争意识;另一方面争取相应财政经费,加强切实有效的公平竞争审查业务培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公平竞争审查,并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等。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