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州实施方案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强化新时代法治理论武装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传达落实省、州、市三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统一了思想,强化了党对法制工作的领导,我局全年组织了两次专题学习。
二是坚持干部职工常态化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周一学习大讲堂”活动,由局领导干部带头讲或举办业务科室讲座等方式引领全局开展理论和法律知识学习,全面加强系统内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本年度共举办6期大讲堂活动;积极开展全市市场监管法律素养提升培训班等各类业务专题培训、业务研讨会议8场次,参训人次达140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深化了各项监管职能融合。
(二)抓牢“关键少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予以安排谋划。一是完善法治工作领导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二是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作出具体安排部署。三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市场监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四是“关键少数”带头学法、尊法,做法治建设“冲”在前线的“领头羊”、“排头兵”,引领带动法治政府建设提档升级。
(三)认真履行推进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楚雄市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要求,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相关工作。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原食药、工商、质监、价监和知识产权等部门行政权责清单项进行了重新梳理,确定市本级权责事项1547项。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决定、公开发布和备案、清理等工作程序。三是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都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个法定程序贯穿决策全过程。四是实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在重大案件的处理、合同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或风险评估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我局依法决策和妥善处理各种难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五是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坚持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行政应诉相关规定,凡本局行政诉讼案件,都由局长亲自参加出庭应诉。2021年我局有1件行政诉讼案件。六是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成立消费领域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和专家库,建立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协同机制。共建立12315联络站212个,“五进”维权服务站62个(其中:商场 7个、超市11个、市场15个、企业27个、景区1个、其他1个)共建立11家企业(ODR)平台。共受理消费者政策法规咨询、投诉(举报)共计2708件(其中:政策法规咨询服务1150件、举报336件、件件有落实,投诉1222件)调处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94.57万元。七是解决信访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权、知情权和参与权,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对待每一条投诉举报信息,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妥善处理信访应急案件。2021年共办结信访件285件,其中办结市长信箱信件16件、市信访局信访件26件、12345政府热线196件、州市场监管局5件、拖欠农民工工资交办件35件、来信来访件4件、其它部门转办件1件、网络舆情2件。八是全面开展学法和普法活动。落实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把执法人员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制定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知识产权宣传周、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等主题活动,针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2021年在网站、媒体报道法治宣传信息260多条。
(四)加强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行政执法依据”、“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权责清单”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双公示”的规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件在时限予以公示。强化执法全程记录各项规定,认真执行案件法制审核规定,全年审核案件168件,提出法制审核意见120余条,审核意见的采纳率达90%以上。提请案审会、局长办公会审核研究案件13次,审核决定案件21起,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有效落实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强化对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检查。2021年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化妆品监督、儿童用品质量安全、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产权执法、野生动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在服务、监管、执法、维权四大领域,通过提醒、约谈、告诫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五是为提高我局执法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2021年,我局抽取25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评查,其中行政许可案卷18件,行政处罚案卷7件,通过评查无不合格案卷。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
一是落实“先照后证”、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提供“保姆式”服务,并积极推进引导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完全“独立核准”制、一人办结、限时办理、网上服务等服务举措,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二是积极推行企业、个体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形成了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登记服务新模式。三是为基层放权赋能,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和食品经营许可等15项登记许可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市场监管所,使群众在属地乡镇就能享受到“一站式”快捷服务,实施了市场主体准入退出不出乡。四是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项工作,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自7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对中央、省政府明确涉及县市级的7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在全市推开,其中,直接取消审批7项、审批改为备案5项、实行告知承诺13项、优化审批服务48项。同时督促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认领改革任务,按照“证照分离”改革的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进一步调整业务规则、完善办事指南、落实监管责任。目前,全市共办理审批改为备案261件、实行告知承诺210件、优化审批服务906件,累计办理涉及4种改革事项业务1377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检查经营主体3739户,督促备案或责令整改106户,查办行政处罚案件25件。截至10月31日,全市市场主体新登记发展8593户,减去注销、迁出的4132户,实现净增各类市场主体4461户,累计市场主体总数达57135户,其中按主体类型分:企业13444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713户, 个体工商户42978户;按产业类型分:第一产业 3598户,占比6.30%;第二产业5059户, 占比8.85%; 第三产业48478户,占比84.85%;完成全年培育任务的86.62%,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92户,总体高于全州平均水平。新办食品经营许可3130户(其中办理食品摊贩备案卡349户,办理食品经营注销1953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56户,办理食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407户。
(六)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市级23个部门双随机监管全部使用省协同监管平台,“两库一单”建设进一步完善,共制定部门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314项,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7项,入库执法检查人员717人,累计建立监管对象库79822条(其中企业21729条、个体工商户57983条、其他组织110条),抽取各类检查对象5198户。制定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和抽查工作计划,截至目前,2021年全市共制定部门抽查计划95个,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26个,基本实现部门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全覆盖。市级各部门完成市本级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方案23个,完成工作进度88.46%;完成市本级部门双随机抽查检查方案64个、完成工作进度67.36%;完成省、州级分派抽查任务14个,累计抽取各类检查对象 1762户,已完成检查1644户,完成工作进度93.33%,强化企业年报公示和涉企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工作。一是强化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向市场主体发送年报提示短信20600条。至6月30日,全市企业应年报 6493户,已年报5949户,年报率91.62%;专业合作社应年报659户,已年报635户,年报率96.36%;个体工商户应年报26771户,已年报25459户,年报率95.10%。二是全面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公示。按照“应归尽归、应公示尽公示”的要求,实现涉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归集,努力提高归集单位覆盖率和数据率。截至9月30日,全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累计归集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涉企信息共计48003条(其中:行政许可44142条,行政处罚687条,抽查检查3174条,联合惩戒0条,小微企业扶持0条)。三是信用监管进一步强化。今年我市共认定经营异常名录企业641户,认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134户。二是推动信用修复工作。主动整改后申请移除异常经营名录73户;建立严重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今年以来为2户严重失信企业向上级申报信用修复。四是发挥联合惩戒作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成员单位和市场主体推送双告知信息7464条;为政府公职人员选拔、重要会议代表资格、政法队伍专项整治、扶贫动态数据监测等方面提供经商办企数据查询对比13000多人次(其中扶贫动态数据监测对比8481人次);对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资质审核、获得荣誉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信用”情况审查1210户(次);对失信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登记和任职资格限制3户,协助法院冻结股权7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初步发挥作用。对失信企业实施市场准入登记和任职资格限制4户,协助法院冻结股权7户,“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初步发挥作用。
(七)强化疫情防控措施
常规开展监管人员、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对辖区内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藏冷冻储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摸清底数,实时更新,及时掌握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储存情况;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监管“首站赋码”制,启动“云智溯”平台管理,认真落实食品追溯、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等制度,确保产品可追溯,质量有保障。开展疫情防控药品市场监管,持续开展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专项检查,加大疫苗的监管力度。对于辖区1个疾控中心,26个疫苗接种点,在接种当天安排网格监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保证疫苗冷链的完整,保障疫苗的质量安全。抓实抓细全市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市场主办方加强管理,按照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一月一大清洁”的要求,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肉类、活禽和水产区等重点消杀,督促市场方严格落实扫码、从业人口戴口罩、测体温工作。
(八)抓安全、强保障,守护市场安全。
1.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完善楚雄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机制和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开展全州2021年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持续推进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开展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做好各类节庆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食品安全宣传。以爱国卫生“净餐馆”专项行动为抓手,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80户,立案查处食品案件247件,制作发布13期餐饮“红、黑”榜,完成餐饮安心码3304户公示亮码,全面提升全市餐饮服务水平和能力。审查19家食品生产企业,新办换证生产许可证12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08家,接受业务咨询214次,现场指导75家。完成抽检任务1661批次,已100%完成全年抽检任务,不合格批次64批次,已完成核查处置任务58批次,其余6批次正在办理中。
2.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31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日、安全用药月、全国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600多份。开展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及系列专项整治,开展现场核查药店(新办、变更、换发许可)90户次;发放《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6份,备案82件,现场核查128户次,处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信访件15件。完成各级药品监督抽验82批次,医疗器械抽样2批次,所有检测均合格。扎实开展“四项”监测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表30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报告表74份,化妆品不良反应19份,药物滥用检测报告81份。
3.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开展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种设备监督检查,加大力度对车站、商场、医院、学校、办公区域、居民小区、宾馆酒店、景区景点、公园大型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各类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216家次,发现一般隐患12项,已整改12项,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12份,已按要求整改落实12份。完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增燃气管道使用登记手续办理;督促华润燃气公司完老旧天然气管道54.3公里成定期检验。办理特种设备开工告知609件,使用登记362件,变更登记112件;完成辖区1460台电梯经纬度采集录入。组织政企联动2021年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强化使用单位的安全风险意识。
4.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全年共抽查了建筑用砖6个批次,车用汽柴油13个批次,化肥10个批次,农用地膜3个批次,胶合板1个批次,共抽查了19家企业33个批次的产品,30个批次合格,在检1个批次,不合格2个批次。全年共配合国家、省、州各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161个批次,对10件省、州监督抽查和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依法立案查处。对全市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47家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烟花爆竹4批(其中烟花类207箱,摔炮类3箱),货值金额达5.3万元。对全市范围内水泥销售企业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水泥产品10批次,不合格3批,对3家销售企业进行了查处,并督促销售企业进行了整改;对全市9家水泥销售企业开展了约谈。
二、存在不足
一年来,我局依法治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二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还有差距;三是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普法依法治理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
我局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查漏补缺,完善工作,努力将依法治市工作进一步扎实推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优化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渠道,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权力”,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梳理本部门职能职责,依法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四是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综合监管,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开展定向抽查,加强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比例不低于3%。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和广泛运用,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市场主体“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力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继续做好对已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社会大众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六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在决策前通过媒体公开公布决策方案、决策依据,充分听取社会公众尤其是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作用。
七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常态化管理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考评制度。每年对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评查,以案卷评查工作总结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为借鉴,积极推广好的做法,认真改进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八是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完善学法制度,健全组织机构,夯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监管中遇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