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农贸市场活禽交易摊点管理的提案》(第10040078号)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楚雄市建成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为我们指出了当前农贸市场活禽区监管工作的薄弱环节,也给我们带来很好的工作思路。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建成区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基本情况
楚雄市共有农贸市场23个,2025年停止经营农贸市场1个(茶花谷综合农贸市场),新增农贸市场1个(东南新城临时过渡市场)。其中彝海街道辖区5个,鹿城街道辖区12个,东瓜街道辖区6个;专业市场2个(东路水果市场批发市场、西园蔬菜批发市场),其他均为综合农贸市场;村组经营市场14个,公司经营市场8个,合伙企业经营市场1个。我市建成区农贸市场内无活禽销售的市场共计5家,分别是海鲜综合农贸市场、惠民农贸市场、东路水果批发市场、西园蔬菜批发市场、茶花谷综合农贸市场。为加强活禽宰杀区的管理,我局于2024年8月至10月初步统计,农贸市场内现有活禽宰杀经营户96户。
二、农贸市场活禽区制度和建设标准
我市农贸市场活禽区现有制度建设相对完善,在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创建以来沿用至今,按《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方案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5〕40号)要求,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对照职责,负责活禽经营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督促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履行国家关于禽类和禽类产品经营管理各项规定,指导、监督市场主办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自律制度,督促检查禽类经营市场轮流休市、定期消毒制度落实情况。在此前提下,我局分别要求市场主办方制定了《农贸市场活禽区域管理制度》《楚雄市市场活禽经营市场防疫消毒休市制度》《活禽交易屠宰市场无害化处理制度》《农贸市场环境清洁消毒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了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域的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农贸市场主办方严格落实相关制度,并完善了《楚雄市xxx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域废弃物收集处理运行情况台账》《楚雄市农贸市场活禽废弃物和物理性原因致死的禽类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记录》《楚雄市农贸市场活禽经营户名册》《楚雄市农贸市场活禽经营户清理消毒记录表》等登统计表供相关部门查阅。拟定了农贸市场内活禽宰杀“三隔离”隔离标准,分别是:1.涉及活禽销售的集贸市场,活禽宰杀销售必须实行“三隔离”,即:展示、宰杀、销售区域要实现相对分离;2.宰杀区:下半部分(自地面1米左右)用实心材料封闭,上半部分用全透明材料封闭,隔离高度自地面不低于2米(有条件的隔离到顶);展示区:下半部分(自地面30-50厘米)用实心材料封闭,上半部分用透明材料进行隔离,展示区隔离高度自地面不低于2米(有条件的隔离到顶,2米以上可用通风材料);3.整个销售区域地面贴地砖,墙面满贴墙砖(或金属铁皮满贴),操作台金属材料制作或瓷砖满贴(或金属铁皮满贴);4.配备固定禽笼,笼底设置接载粪便的设施,禽笼底部应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5.活禽宰杀加工区域设置专用盛血桶、专用烫桶(浸烫池)加盖的废弃物盛放桶等设施设备;6.符合环保、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规定,市场主办方在休市制度落实上有折扣。
三、农贸市场日常卫生维护
建成区所有农贸市场有完善的卫生清洁制度,有专职保洁人员,做到全日制保洁,合理规范设置垃圾收集点。市场规范管理科紧盯微信群,每月初在“楚雄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群”发布“x月份市场管理重点”工作,其中一条内容是“市场内清理后的小广告、小布标、店招牌等做好日常管理;巡查发现时及时清理,对重新制作的门头要与市场内的长短高低、色泽格调相统一。对市场内下水道、盖板、防鼠网及警井口疏通一遍;卫生要求按照一日一清扫、一周一清洗、一月一大清洁进行维护”等;全日制对市场环境卫生进行动态检测,要求用水印相机记录卫生清扫和市场清洗进行群内报送,市场规范管理科进行统计,截止4月底,23家农贸市场共开展农贸市场清洗清扫保洁127场次。
四、对本案实施建议的落实措施
(一)关于您提出的第1点:科学规划,集中建设。按照“相对集中、统筹兼顾、便民利民、属地管理”原则,规划建设大型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集中宰杀点,将所有活禽交易搬迁市场内,进行科学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要加强对活禽集中屠宰场建设工作的领导,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市国土、环保、农业、市场监管、卫生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搞好长远规划的意见建议
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在市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与各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不竭余力共同完成大型的农贸市场活禽交易和集中宰杀点规划建设。
(二)关于您提出的第2点:积极整治,做好过渡。在未建设活禽交易和集中宰杀点之前,要做好过渡工作,对活禽售卖要做到三区分离“活禽区、宰杀区、售卖区”,对现有市场加大整治力度,本着要充分尊重经营户、农村养殖户、散养户的利益,兼顾市民的消费习惯,利民便民惠民;禁止在主城区内不具备开办条件或屠宰条件的集贸市场、超市、宾馆、饭店(食堂)进行活禽交易或现场屠宰。严格落实禽流感防控农贸市场“1110”管理制度,在治理活禽宰杀点的同时,把环境卫生、噪音扰民以及污染问题一并解决的意见建议
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要求各市场监管所在监管期间,采取教育与约谈相结合的方式,强力推进禽流感防控农贸市场“1110”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活禽经营市场休市方案的通知》由于发文时间过早,至今已有10年有余,已不适应当前农贸市场健康有序的良性循环发展,在下步工作中,建议由相关部门在建成区农贸市场活禽宰杀现存状况的基础上,市政府发文重新拟定休市计划。
(三)关于您提出的第3点:加大家禽产品消费常识宣传。加强对活禽及禽类产品安全消费知识宣传,引导群众转变活禽消费观念,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活禽定点交易屠宰工作的宣传报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活禽定点交易屠宰的重大意义,提高群众关心防控重大动物疫情和活禽产品质量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从传统“鲜活禽”的消费方式向“白条禽”“冷鲜禽”的绿色消费观念转变的意见建议
我局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禽类产品消费常识宣传。
五、下步工作打算
近几年,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等工作不断深入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农贸市场监管和人民群众的期望值还有一定的差距。
今后,我局将本着执法与服务、培训与宣传、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的监管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重点部位,狠抓关键环节,主动协调卫健、公安、农业、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共同解决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区的管理问题。结合农贸市场日常监督工作认真分析、继续探索,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分段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
农贸市场监管任重道远,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