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慧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市场经营环节肉食品合格准入制度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对我局监管工作提出的建议,经我局认真办理和面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农贸市场肉食品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底,楚雄市有农贸市场21个(其中批发市场2个),共有固定摊位3249个、临时摊位1000余个,销售鲜肉的摊位106个(其中销售牛羊肉的摊位51个),涉及牛羊肉经营的餐馆400余家。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把肉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关键环节,不断优化监管措施,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二)主要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规范肉食品市场,严厉打击牛羊私屠滥宰、沿街屠宰和非法经营肉类食品等违规违法行为,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超市、生鲜肉店、餐饮服务单位等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和风险排查。
1.检查生产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鲜肉及制品是否按规定查验相应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
2.对鲜肉及制品的运输存贮场所开展检查,查看是否根据其特性选择适宜条件进行分类、分区存放,储存温度是否合格,储存场所卫生是否达标。
3.要求各经销商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肉类食品来源合规合法。检查中,针对环境卫生差、未按要求分区存放的销售户,执法人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
4.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工作中根据群众和相关企业举报,查获和处置了1起销售无检疫合格证明羊肉案和1起销售超过检疫证明标明数量羊肉案。
5.向辖区内所有经营牛羊肉食品经营户下发《楚雄市牛羊肉经营户食品安全告知书》,要求经营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禁止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牛羊肉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禁止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牛羊肉等动物肉类;牛羊肉运输、储存要手续齐全能够追根溯源,始终保持质量合格、卫生达标等,确保全市人民群众始终都能吃上“放心肉”。
6.在流通环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农贸市场配备快速检测设备,每天对进场交易农产品开展快速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市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每年开展国家食品安全抽检,对销售不合格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的经营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相应行政处罚,督促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二、存在问题
在肉类及制品,包括食用农产品流通环节监管中,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组织领导机制不完善,部门间协调不到位。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过程中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细化了工作措施,但是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还有待健全和完善。在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过程中,各监管部门在各环节工作中衔接不够,缺乏信息共享,且联动机制薄弱,存在法律法规规范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二)经费投入不足,基础建设不到位。在流通环节虽然已经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但快速检测的检测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且由于农贸市场快速检测投入不够,导致检测检测能力不足、可检项目较少。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中,抽检任务量呈逐年上升趋势,而抽检经费难以保障,经费保障不足。
(三)制度执行困难,推广不到位。在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的监管中,存在索证索票难的情况。虽然过去对索证索票环节做过统一的要求和规范,但后续在开展工作时,由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迟迟不能推行,没有规范统一的文书样式,导致索证索票难、无法索票的情况。再者,对于零散农产品种植户,如何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也存在问题。在流通环节中,一些经营户的食品安全意识不强、文化素养不高,即便经历过培训和多次检查,索票未索证、索证不齐全、台账记录简单。
(四)宣传力度不够,引导不到位。由于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意识不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的实施存在较大难度,因此宣传发动工作至关重要。但由于缺乏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充分投入到宣传工作中,且在宣传过程中,宣传内容和信息传递的链路存在滞后现象,宣传效果不理想。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结合“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专项整治要求,持续加强对楚雄市农贸市场肉食品的安全监管。
(一)完善监管机制。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与农业农村局一起明确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责任主体和监管要求,确定清晰的执法程序和处罚措施,保证监管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并鼓励楚雄各大市场方制定和推行行业标准和自律机制,提高行业内部管理和监管水平。
(二)强化监管力度。针对在肉类及制品、食用农产品,加强重点监管和专项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增加巡查、检查和抽检的频率和范围,确保抽检和监管工作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以确保产品符合安全、卫生和质量标准。
(三)加大执法力度。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加大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推广使用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会同农业农村等部门,深化协作配合,加强执法联动,实行联合惩戒;加快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索证索票机制,不断提升追溯管理能力和监管水平;进一步健全牛羊肉市场准入、抽样检测等日常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消除问题隐患。
(四)提升宣传教育。持续对经营者的法律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教育培训,提高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推动他们建立和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在流通环节中,对批发商、零售商、餐饮业者等传达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强调他们在产品流通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作为监管部门,也要加强形象塑造,展示出专业能力和责任意识,提高公众对其监管工作的信任度,增强宣传工作的影响力。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