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贵委员会在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的第170号提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对市市场监管局工作提出的建议,经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肉制品生产企业3户,其中长期停产1户;已备案登记的肉制品加工小作坊97户,呈现城区主要分布在农贸市场周围,农村以小集镇为中心的特点。
二、工作开展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始终将肉制品作为高风险食品严管严控,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行重点品种风险问题管理。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加大巡查和监督抽查力度,力求监管到位。2020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70余人次,累计检查97家肉制品加工小作坊,2户食品生产企业,重点巡查了原料进货台账及产品销售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同时,采取以国、省、州、市为主的四级抽检机制,尽量使抽查面全覆盖肉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形成高压态势,促使小作坊业主自觉把好产品质量关,共抽检生产企业1家,加工小作坊20家,合格21批次。
对于第170号提案中所列明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主要开展了一下工作:
一是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卤肉、麻辣肉、熏烤肉等熟肉制品经营活动及使用病死、染疫等不合格肉类作为加工原料,加工过程中存在非法使用非制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的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截至目前,楚雄市辖区内共有肉制品生产企业3户,其中长期停产1户;已备案登记的肉制品加工小作坊97户,呈现城区主要分布在农贸市场周围,农村以小集镇为中心的特点。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创文创卫长效管理机制及云南省“七个专项行动”的要求,对楚雄市辖区内的“小餐饮、小摊贩、小作坊、小食杂店”四小行业进行长效管理,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同时,现阶段,加工销售的肉制品原料,必须是“两章三证”(两章:肉品品质合格章、检验检疫合格章,三证: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肉品品质合格报告及动物检疫合格证)的肉类才允许上市销售并采购做经营使用。近年,在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度执法检查力度下,现阶段,未发现肉制品加工店及餐饮店使用病死、染疫等不合格肉类作为加工原料的情况。而对于非法使用非制用物质或滥用添加剂的情况,近年,已建立完善以国、省、州、市为主的四级食品抽检机制,逐年加大对食品抽验的力度,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对肉制品加工经营单位进行了21各批次的肉制品监督抽验,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产品合格率达到100%。
二是个别食堂、饭店特别是回民食馆、羊肉馆、酸汤鸡肉馆加工未经检疫牛、羊、禽肉现象突出的问题。现阶段,楚雄市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分散经营管理模式从1997年开始,城区率先建成州市食品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场并投入运营,实现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1997年《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出台后,乡镇逐渐实现生猪定点屠宰,至2016年3月,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8个(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东瓜、东华、富民、苍岭、紫溪、子午、中山)。2015年4月,因楚南路建设需要,紫溪生猪定点屠宰厂被迫关闭,生猪屠宰贩运户全部归拢东瓜生猪定点屠宰;2018年7月,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开业,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厂8个。2018年12月,在中央环保“回头看”督察中,东瓜、东华、苍岭、子午四个屠宰厂因环保问题被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这四个定点屠宰厂进行关停,所属生猪屠宰经营户全部归并程家坝和现代屠宰厂,全市仅剩4个生猪定点屠宰厂。2019年5月19日,和瑞祥食品有限公司和现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协议并厂,所有屠宰经营户统一归并现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猪定点屠宰厂屠宰经营,全市共有2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019年7月,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生猪定点屠宰厂(点)设立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楚市政办通〔2018〕13号)要求,西舍路和三街生猪屠宰厂通过市政府审验,并取得生猪屠宰资格证,截至2020年10月,全市共有生猪定点屠宰厂4个。除以上生猪定点屠宰厂有生猪检疫资格及条件外,牛、羊的检验检疫现阶段我市还不具备定点屠宰和检疫的条件。而禽肉的检验检疫,楚雄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有效解决农产品滞销和保供给问题,稳定家禽养殖生产,转变居民消费方式,加快“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工作步伐,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和家禽产销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家禽产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拟定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关闭临时屠宰点,家禽屠宰规范集中至定点屠宰厂屠宰。
三是直接进入加工场所的外来冷冻肉类食品极大增加新冠肺炎,非洲猪瘟等疫情传播风险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我市冷链食品经营和加工使用的情况,自2020年初始,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经营加工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工作,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该项工作取得实效,截至目前,楚雄市无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经营加工野生动物得情况。同时,根据省、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冷链食品风险防控相关工作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冷链食品市场监管组工作,制定了冷链食品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了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了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准确掌握了辖区内冷冻冷藏库数量、分布、容积、使用、从业人员等的底数情况;督促指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措施;组织指导开展涉疫冷链食品流向排查、停止市场经营、召回和无害化销毁工作,查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贯彻落实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111”机制,即严格落实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冻冷藏贮存企业、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自备冷库进行全覆盖检查。督促冷链食品经营户注册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及推进信息追溯平台“云智溯”,重点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严格查验相关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材料、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集中监管仓区出库证明,确保“货证同行”,并严格实行进口冷链食品分区贮存、专柜销售,不得与其他食品混存混卖。牵头建立集中监管仓区监管制度,实行驻场监管、挂牌公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集中监管仓区实现“采样全覆盖、样本全检测、外包全消杀、防护全到位”。成立冷链食品督查工作组,定期对冷链食品经营企业经营情况及各市场监管所冷链食品监督工作开展督查。此项工作在有序推进中,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冷链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坚决从严查处,有效的防范化解冷链食品国内流通和输入性风险,进一步提高冷链食品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四是一些“私房菜”“私房蛋糕店”等食品在家中经营制作食品后直接通过微信等网络平台销售,无证无照无实体店经营,食品监管问题处于空白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放管服”改革工作通知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的要求,经营户在营业执照登记及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过程中,经营地址不再局限于商用性质的房屋,住房、库房等性质用房均可作为经营用房。同时,现阶段,楚雄市辖区有2家外卖平台,既“美团”和“饿了么”,根据国家对网络平台销售食品的相关管理规定,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入网。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已开展为期1年的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整治网络食品安全问题,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网络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肉制品小作坊经营户点多、线长、面广,数量庞大,地域分散,卫生条件普遍较差,生产规模小,质量安全不可控因素多,风险隐患较大。
二是生产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缺乏食品安全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生产经营中存在食品原料来源无查验、生产销售无台账、产品无包装标识、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等诸多问题,生产经营不规范,随意性大,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困难。
三是受利益驱动,生产经营过程中,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管控难度大。
四是监管力量和能力不足。乡、镇监管所一线监管人员配备不足,适应不了监管需要。还普遍存在空编现象。业务管理能力、执法办案能力亟待提高,发现风险、控制风险、解决隐患的能力不足。
五是技术支撑短板。县以下检验机构资源整合不充分、人才匮乏、装备不足,尚不具备按食品安全标准开展全项检验的能力。地方财政压力较大,专项检验经费保障不足。
六是网络食品监管存在难点,主要由于网络冷链食品经营具有交易主体信息不确定性、交易行为不透明及线上交易等特征,同时由于现有网络交易监测手段滞后,导致违法行为发现难,如果不是消费者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难以发现,被动执法较为普遍。同时,因违法地点不明确(异地情况),缺少实物类证据,给执法人员取证调查造成一定难度,使得监管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再次感谢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贵委员会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