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98号提案答复
农工党楚雄州委:
首先感谢农工党楚雄州委对楚雄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楚雄市食品流通环节监管的提案》已收悉。我们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的具体内容,结合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能职责和目前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职责,坚持“科学监管,和谐发展”,不断加大投入,组织实施有力,加强各部门履行职责与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截至2019年6月,楚雄市共有食品销售经营户2981家,餐饮服务经营者3449家,单位食堂372家,由于机构合并,通过执法资源的整合,虽然监管任务繁重,但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监管效能。
二、目前采取的监管措施和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一是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15个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152个村委会(社区)均由村干部和乡村医生兼任协管员和信息员,形成政府负总责、村组各负其责的监管责任体系,构建了监管进村、进户、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二是实施目标管理责任制。市政府将食品安全纳入对各乡镇和各监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为保证工作组织实施到位,年初市政府与15个乡(镇)和10家重点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各乡(镇)、各监管部门在内部也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确保了从上到下,人人有责任,人人有目标。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为全市食品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1、自2018年至今,一是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了肉及肉制品、校园周边“五毛”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质量等34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食品违法案件32件,罚没金额57.18万元;二是按照上级的要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完成国家级食品安全抽检120批,省级抽样131批,州级抽样20批,市级抽检19批次,食用农产品240批,抽检信息公示55期,抽检后对不合格食品处置8件,食品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采取“指导为主,处罚为辅”的人性化监管模式,一是严格遵守食品储存要求。食品应按品种、批号相对集中摆放,在食品堆放前设标志牌表明食品的基本信息,根据食品自身的温度条件等要求合理存储,避免受潮变质,做好防鼠、防虫、防潮的工作。二是加强进销货台账建立。按照统一的台账标准,规范建立进销货台账记录,保证食品来去可追溯。三是强化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要求企业内部认真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工作。帮助餐饮单位查找薄弱环节,指导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台账、各环节记录,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各乡镇依托市场监管所有针对性地对辖区内的食品经营户、个体餐饮业、政府及中小学食堂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给予教育整改。加强了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申报管理和监督检查,以乡、村两级卫生监督检查员为主,对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给予指导,并实行登记备案管理。
3、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与教育。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深入有效开展,市食安办从以下几方面统筹谋划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在节日及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宣传、执法活动,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实际采用电视新闻、网络宣传、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咨询点、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营造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64次,共出动宣传人员756人次,设立咨询台12个,悬挂标语810条,展出展版87块,发放宣传资料共2.4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250余人次。通过宣传和检查,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识别假劣食品的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加强对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各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行业培训,使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显著增强,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得到进一步强化。三是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建立了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报送、传递机制,落实了信息管理和发布程序,各乡镇、相关部门定期向市食安委办公室通报日常工作及重大、突发情况;同时,建立了食品安全警示制度,各职能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对不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及假冒、伪劣食品,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存在的困难问题
(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一是农村食品经营户一般都投资少、规模小,经营场地和经营设施比较简陋,管理水平不高,食品陈列和储藏条件达不到要求。二是食品经营者素质普遍偏低,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经营责任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食品卫生知识、服务质量等不能让消费者满意。三是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守法经营观念。少数经营者受经济利益的驱使,不管商品质量,销售不合格食品、个别还故意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四是索证索照索票不全。食品进货、配货渠道不清晰,采购、销售纪录不完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招回和追溯困难。
(二)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目前,虽然15个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全部挂牌成立,但是乡镇基层市场监管所食品监管人员较少,如现目前山区乡镇市场监管所只有2名行政执法人员,加上招聘的协管员也只有3名监管人员(未达到省编办每个乡镇监管所配备5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要求),而他们要面对的是食品安全、市场管理、市场准入、特种设备、计量监督管理等监管任务,有限的行政资源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适应,难以达到预期监管效果。
(三)监管和检测体系不完善。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设施简陋,目前的检测手段仅停留在速测方面,只能定性检测,不能做到定量检测,结果不能做为法律仲裁的依据。检测人员少年龄老化、素质有待提高。乡镇监管工作量大,点多面广,专业人员和经费缺少,日常检测工作尚未完全开展。
(四)安全卫生消费意识淡薄。特别农村环境卫生条件差,农民缺乏基本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硬件设施简陋,杀菌设备、卫生防尘设备、卫生消毒设施空置现象普遍存在。经营者缺少必要的法律知识和商品知识,经营的商品互相混杂,卫生意识较差,还存在无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的现象,存在很多安全隐患。
五、下步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新《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楚雄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全民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张旗鼓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群众知晓食品安全监管的意义和目的,曝光典型案例,扩大宣传整治成果,使食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争取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请求市、乡政府加大对市、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市、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设施建设和监管检测能力建设,确保监管检测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特别是加强企业自身检测能力建设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从源头上把好农业投入品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抓好“三品一标”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培育发展更多优质知名的农业品牌。三是继续抓好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部位和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的专项整治。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农村家庭自办宴席的监管力度,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健全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妥善应对和处理各类食品安全事件。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风险快速预警与快速反应体系,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风险监控,通过动态收集和分析食品安全信息,初步实现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和早处理。
最后,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不足,提高工作质量,更好地为保障楚雄市食品安全工作尽职尽责。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