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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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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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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

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72号提案答复 

  

王宁、王建芬委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互联网食品安全工作,多次进行专门部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审查及相关管理义务进行明确规定,并在正在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网络抽样检验等进行了明确。在此基础上,于201811日制订下发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6)。《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一是明确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管辖职责和违法行为查处权限;二是明确了入网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且按照许可项目经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记录并及时更新等内容。同时也明确了对违反上述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管理,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并在其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标注备案信息;四是进一步细化了食品安全法设定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条款及严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强化了法律责任。

  2018年,楚雄州为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规范网络订餐行为,保障公众饮食健康,重拳出击,在全州范围内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行动方案和楚雄市实际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也开展了整治工作,现将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全面摸排。执法人员从线上线下同步加强摸排清查。线上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淘宝网、美团网、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第三方平台发布的外卖信息进行搜索,进一步摸清上网底数;线下充分发挥食品协管员力量,走街访巷,突出对学校周边、待拆迁区域、城乡接合部、小餐饮、早夜市以及打着私家厨房、独家秘制旗号的网络商家等实体店进行逐户排查,建立网络食品经营户基础数据库。

  二是严查资质。检查食品网店、微商是否取得了有效许可证,查处和取缔无证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黑作坊”、“黑窝点”。在许可审查内容中明确从设施设备、信息公示和送餐管理三方面进行现场审查,不具备许可条件的坚决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三是严格监管。严格审查网络第三方交易平台,确保其对入驻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备案审查并公开信息,严格监管网络订餐、外卖服务单位,确保食品加工以及派送过程中的操作流程、食品容器和存储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四是召集约谈。召集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等第三方交易平台驻楚雄市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对其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以及入网销售单位名细进行登记备案。同时,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做好入网餐饮食品经营者公示内容的审查。

  五是加大宣传。通过局网站、微信平台,宣传《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普及食品健康小常识,引导公众科学消费,提醒公众在网购食品时注意经营资格、食品包装及标签内容,保存好相关票据和网购聊天记录。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进一步提高公众自我保护和依法维权能力。

截至目前,此项工作已告一段落。各乡镇市场监管所通过网络排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的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单位进行登记建档,楚雄市“美团”、“百度外卖”、“饿了么”第三方网络平台上共有480余户入网外卖服务单位,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第三方网络平台进行立案调查。

下步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开展检查整治,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是否履行其法定审查义务,是否及时核实更新经营者许可证照等内容,是否及时下线已入网的无证餐饮单位,是否公示入网餐饮单位营业执照、许可证、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信息等内容并保证真实有效,是否与入网餐饮单位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送餐管理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等。重点检查入网供餐单位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负荷经营,网上公示信息与实体店信息是否一致,索票索证等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对存在问题的依法进行查处。并将网络订餐纳入各监管所日常监管和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加大举报查处、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保持网络订餐监管高压态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