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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346616515F/201812-00019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6-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6-07
称: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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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171号提案答复

 

许彦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治理有毒野生菌干片售卖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楚雄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863户(其中:获证食品生产企业90户,食品销售企业3168户,餐饮服务单位3295户,纳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310户);有涉药(含医疗器械)企业745户(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1家,药品零售企业321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23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8家,社区服务中心13家,乡镇卫生院15家,村卫生室151家,私立医疗机构20家,个体诊所183家)。2016年,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市”,同年11月,顺利通过州级药品安全示范市验收。

二、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为防范食用野生菌及干片中毒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高度重视,多措并举,切实抓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我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及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有两责”工作要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监管部门按职责抓,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政府统一领导、食安办综合协调、部门监督管理的工作职责。一是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食安委主任,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农业、公安、卫计、教育、市场监管等23家成员单位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每年,市人民政府都与15个乡镇和部分重点成员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并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同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各村委会(社区)、站所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监管责任。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加强野生食用中毒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及时召开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对防控工作措施和监管职责进行了再部署再强调,下发了《关于加强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对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行动,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提升防控效果,尽最大努力减少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三是按照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要求,对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实行区域负责、任务分片、责任到人、宣传到户,构建严密的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网络。特别是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建筑工地等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多发易发区域,各乡镇明确划定区域,细化到村(组),分解到个人,防止出现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工作盲区。

(二)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防范意识。针对野生菌中毒事件主要发生在农村、以误采误食为主的特点,我市以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为主线,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突出宣传手段多样化。一是各乡镇、各相关成员单位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各类农贸市场、乡镇集市、学校、主要交通要道及集体用餐等场所通过下发预警公告、粘贴宣传画、发送温馨提示等形式,广泛宣传正确食用野生菌的方法和鉴别野生毒菌等知识。利用微信公众号、电视新闻等平台发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预警公告和温馨提示,广泛传递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呼吁社会公众不采、不买、不卖、不食野生毒蘑菇和不认识的蘑菇。目前,共发放宣传手册2700余份,粘贴102条预防野生菌中毒标语和62张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市电视台播出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1个,共播出15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50本《毒蘑菇识别与中毒防治》,印制《野生菌彩色宣传海报》2000张,《野生菌彩色宣传折页》5000份,《野生菌宣传环保袋》5000个,《彝家兄妹教你识别与防治野生菌中毒宣传册》5000份,提供给乡镇卫生院及医疗机构,利用宣传图谱及防治知识提高人民群众野生菌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从而降低我市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二是充分发挥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动员和组织其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走村入寨的时机,发放野生毒菌中毒症状等宣传资料,告诫群众不采摘、不出售、不购买野生菌,做到宣传通俗易懂,群众易于接受。通过开展“到村、到组、到户、到地头”,“进校门、进家门”的宣传,切实提高群众对食用野生菌中毒的警惕性、自觉性以及辨别毒菌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市市场监管、卫生计生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要求各类学校食堂、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农村自办宴席、承办重要节日活动的宾馆酒店等集体用餐单位,一律不得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二是督促各食品生产及餐饮服务单位严把野生菌采购关,不得随意加工制作不熟悉或难以识别毒性及霉烂的野生菌类,严格加工程序,采用安全的烹调加工技术和方法进行加工制作,严禁制售凉拌野生食用菌,对检查中发现违规加工制售野生食用菌或不按要求加工制作野生食用菌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责令其整改纠正,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隐患。三是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对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加强对农民出售野生菌和干片的监管整治,谨防来历不明的野生食用菌上市销售,把好野生食用菌市场准入关,坚决杜绝毒野生菌流入市场、进入餐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四)强化监测值守,高效处置救治。我市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多发生在农村,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经营主体为“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强化各方责任落实,畅通信息渠道,强化应急防范措施,加强应急救治工作。一是市乡两级卫生计生部门深入开展了食物中毒预防控制与应急救治培训,让农村医疗机构首诊时就能迅速识别野生食用菌中毒症状,控制病情发展,为抢救病人争取时间、赢得主动。今年,针对每年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数多,病死率高的严峻形势,15个乡镇卫生院专门组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医生就如何识别毒蘑菇、医务人员如何开展健康宣教及医务人员遇到毒菌中毒如何处置等开展预防野生菌中毒与应急救治知识培训,并要求各位村医生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村民做好宣传工作。419日,市疾控中心和鹿城卫生院联合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物中毒)应急处置演练。二是加大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的基本药品、相关设备的投入力度,加强应急救治物资装备储备,大力提升农村医疗机构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不具备救治条件的要及时转院治疗。各乡镇卫生院对物资储备开展经常性检查,由专人负责对物资、药品、器械开展检查,对急救药品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需要新增、更换的及时补充完善。三是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件“零报”制度,严禁迟报、谎报、瞒报现象发生。各乡镇包村领导、食品安全协管员及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加强巡查监测力度,对如有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及时报告,乡镇卫生院第一时间进入现场进行救治,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

三、存在问题及困难

我市是野生菌多产地,长期以来广大人民群众有采食野生菌的生活习惯。由于大多数野生菌有毒而不能吃,多数群众无法识别,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野生食用菌及干片中毒危害认识不足、存在侥幸麻痹心理、鉴别能力较弱、防治急救知识缺乏等,故每年到野生菌生长旺季时,时有因误食野生菌而出现中毒甚至死亡事件发生;二是基层医疗机构处置野生菌中毒救治能力薄弱、医疗设备简陋等。

四、下步工作打算

野生食用菌及干片中毒防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各乡镇各相部门继续把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工作当作重要日常工作来抓,通过广播、电视、短息等媒体以及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加大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提高群众野生菌中毒防范意识,避免中毒事件的发生。二是组织相关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学习,鉴别可食性野生菌和不可食性野生毒菌的知识。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加大投入,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野生菌中毒救治能力。一旦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积极组织有效的抢救工作,确保广大患者的生命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加以监督指导,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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