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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346616515F/201812-00018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5-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5-29
称: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答复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关于政协楚雄市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76号提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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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楚雄州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谢你们对楚雄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为我们指出了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给我们提出很好的工作思路。针对你们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全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中心任务,协调配合,扎实工作,切实履行“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职责,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落实,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监管成效不断显现。三年来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级别农产品及食品安全事故,全市食品安全总体形势平稳向好,守住了食品安全的底线,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90户,食品销售企业3168户,餐饮服务单位3295户,纳入监管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310户;有各类规模养殖户373户、定点屠宰场8个(其中:生猪定点屠宰场7个、牛羊屠宰场1个);由农业部颁发质量安全认证的农产品6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19个、绿色食品36个、有机食品5个);有4家企业4个品牌荣获“云南名牌农产品”称号。2016年,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市”,同年11月,顺利通过州级药品安全示范市验收。

二、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情况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省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3〕15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工作,2014年5月21日,将原工商、质监承担的食品流通、生产监管职能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5年6月5日在全州率先启动县级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截至2015年9月22日,15个乡镇市场监管所全部挂牌成立,实现了“职能整合、队伍融合、资源聚合”,构建起了一个覆盖市场准入以及生产、流通、消费全领域全过程的统一高效监管体系。2014年以来,全市共聘请33名食品安全协管员、293名行政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全市形成了市、乡、村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我市近年来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通力配合,关口前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的集中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对不法分子重拳出击;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生产经营许可、问题食品召回等监管制度,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强化了食品安全的制度保障;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监管执法队伍、技术装备、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了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和信息通报、联合执法等协调联动机制,形成了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一)突出抓好重点时段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一是抓好重大节庆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餐饮安全保障工作。采取提前介入、巡回和全程监督检查等方式,对食谱、原料、加工、贮存、留样各环节和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圆满完成全市两会、“州庆”、“火把节”等11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同时加大节庆活动期间餐饮服务环节执法检查力度,有效防止餐饮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抓好农产品整治。以“三品一标”、转基因食品包装标识和农产品进销台账为重点,强化对鹿城大厦等6个超市生鲜及加工农产品,西园、东兴水果等蔬菜批发市场农产品的检查,共检查食用油等8类加工农产品20个批次29个产品,生鲜水果15个品种6批次28个产品,生鲜蔬菜18个品种30个产品,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农产品销售秩序良好。三是抓好学校食堂监管。开展春季学校、幼儿园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49人次,对食堂许可、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采购、验收、贮存,清洗消毒、用水、食品留样等进行全面检查,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了师生餐饮安全。四是抓好生鲜乳整治。加强鲜奶生产设施设备消毒、保管、贮存的监管,杜绝生产环节再次污染;加强奶牛引进监管,防止奶牛疫病的发生。年初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对养殖场及收购点监督检查15次,签订《责任书》4份,召开生鲜乳收购点及奶牛养殖户培训会议10余次。五是抓好生猪屠宰和“瘦肉精”专项整治。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15份,强化对各乡镇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对各屠宰场、生猪规模养殖场、兽药饲料经营市场的日常监测和监管。六是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严查、严打、严办、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深入开展白酒、食用油、豆芽、糖果制品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食品经营户4899户次(其中,农村地区326户次),批发、集贸等各类市场119个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8户,餐饮单位1149家,查处食品违法案件31件,处理投诉举报25件,取缔无证经营餐饮店58户。

(二)突出抓好重点环节和区域的安全监管。一是加强种植养殖业源头监管。认真抓好“三品一标”认证和管理,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蔬菜协会的负责人签订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5份,向种植户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禁用和限用农药清单》等宣传资料950余份;追朔蔬菜基地和水果批发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案件8件,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违规行为8件。二是加强生产加工环节监管。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健全受理、审核、审批、监管环节的工作流程和制度,受理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许可证发证、换证、变更、注销业务17家,许可证年度审查28家。三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食品经营户的电子档案,重点对城区超市、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积极构建基层维权网络,共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541户,印制下发了《散装食品标识卡》2.68万份。四是加强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对全市餐饮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内外环境、“三防”设施等监管,有力的规范了餐饮服务市场秩序。五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楚雄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有效弥补监管空白。六是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对食品经营户、个体餐饮业、政府及中小学食堂进行定期不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按照《楚雄市农村家庭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乡、村两级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为主,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指导,并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着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突出抓好重点产品的日常抽检和监测。一是完成源头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抽检、食品相关产品抽检、餐饮具抽检等工作任务,做到抽检结果公开、不合格产品和企业处置情况公开。对部分即将成熟上市的蔬菜、水果实施抽样检测,共抽取样品107个,其中:蔬菜样品79个、水果样品28个,经检测,合格率为100%,农残超标率为0%。抽取超市市场水果、蔬菜样品1647个检测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完成国抽118批,省抽124批,农产品240批,州抽20批,粮油抽检54批,对抽检结果在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抽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4家,抽检样品60份,检验项目大肠菌群,合格60份(其中清 真消毒餐具10份),合格率100%。二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做好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相关监测工作,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监测任务。对8起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了监测、现场处理、调查,及时开展救治。加强风险排查、风险预防和风险管控工作,组织本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风险隐患全面排查行动。认真开展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检疫生猪19.8418万头,牛4205头,羊5281只,禽类52.395万羽,其中出县境检疫雏鹅9.368万羽,成鸡9.79万羽、生猪1334头、羊45只,检出病害猪89头,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检疫猪15.0855万头,牛羊9741头只,白条禽12.3307万只,其中出县境检疫动物产品138.47吨,检出病害猪750头、禽57只,修割病变肉29.22吨,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抽检兽药15批次、饲料23批次、畜产品60批次,抽检合格率达100%;抽检“瘦肉精”三联卡567头份,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四)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保障。一是强化新闻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年度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力度。在2017年以“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设置咨询台22个,展出食品安全宣传展板42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100余人次,市广播电视台采制播出相关新闻20余条。22个社区悬挂并散发《楚雄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知晓率达100%。二是严格执行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加大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扩大食品安全违法线索的收集面,引导群众安全消费。三是加强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完善统一的食品投诉举报网络,完成县级食品投诉举报系统平台建设,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建立了《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工作规范》和《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投诉举报分流工作规程》。保健食品方面的咨询投诉成为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共受理商品类投诉397件,占投诉总量的78.3%;其中食品类176件,占商品投诉44.33%。四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应急值守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先后组织开展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学习观摩了元谋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活动。五是提升疾控机构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实行24小时人员值班制,开展食物中毒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做好现场流调和实验室采样和检测工作。六是加强食品安全法规培训。组织执法人员238人和学校食堂及有规模的超市管理人员256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培训学习。组织全市208户农资经营户的235名农资经营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七是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消费相关提示警示。今年编发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信息5期,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等食品安全预警公告4期,制作下发食品安全(中毒及防范)知识宣传画册、预警公告25000份。八是按要求及时公开食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检信息,明确公开内容、范围及审批程序,让社会公众及时知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四、存在困难问题

近年来,我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目前全市食品安全治理水平、监管能力与党的十九大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仍有不小差距。一是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虽然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在家庭特别是农村地区因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中毒、食用有毒野生菌中毒导致死亡的事件还时有发生;农村部分食品超市、便利店进货渠道混乱等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存在。二是基层监管保障能力有待加强。基层监管机构存在工作经费不足,编制不足和人员数量少,普遍年龄偏大,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执法装备、车辆严重不足,技术支撑能力较弱,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加强,与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还不相适应。三是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多、产业链长、销售面广,相关法律法规亟待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仍不完整。在建立最严格的“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机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社会共治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目前,食品安全监管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未完全落实,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氛围尚未形成,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还不高。食品安全工作由单纯依靠监管部门向多方主体主动参与、多种要素发挥作用的社会共治格局尚未完全形成。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保障食品安全。以推进“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责”试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明确市乡村三级和各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职责,建立完善相应责任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构建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机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

(二)强化舆论宣传,全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政府抓好食品安全的决心、部署和成效,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发动群众积极反映食品安全违法线索,使广大群众成为食品安全的信息员、监督员,确保监管人员依法开展监管,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消费者依法消费维权,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依法行政,全力维护市场秩序。按照省州部署,抓好各类专项整治,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治理整顿与企业发展、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结合,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四)强化机制健全,全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和诚信体系评价标准,建立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感谢你们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