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7-06-27 17:53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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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市

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楚市政办通〔201795

楚雄经开区(高新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以及《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1精神,进一步细化《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办通〔2016138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五公开”

(一严格审查公开属性。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签批单样式规范设置本单位文件签批单,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不公开”等,随公文一并报批。明确为“此件脱密后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此件不公开等属性的公文,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报批前送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审查。各部门报请以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起草部门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部门上报的发文请示件未明确公开属性,或者未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的,市政府办公室按照规定予以退文。

(二)建立健全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相关群体切身利益或者公众普遍关注的问题,通过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会及发布政府公告、公开信等方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公众参与率;对涉及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乡规划、重大投资项目、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对涉及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环境保护等决策事项开展风险评估;对招商引资、融资、市政基础建设等合同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政府专题办公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等相关会议制度,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并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台、报刊以及政府微信平台、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及时发布相关决策公开信息。市属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会议方案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

(三)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建立政务公开指南、目录包含政府信息分类、编排体系格式、获取方式、政务信息公开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公开范围、公开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方式和处理、监督方式及程序等。进一步明确“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推进政务公开目录体系建设。

(四)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各乡镇、市属各部门每年要按

照上级党委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重点,拓展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和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要对各单位五公开工作进行定期抽查,对应公开未公开、公开要素不全等问题要督促整改。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五)抓好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建设。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楚雄市开展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市政通〔201747号)要求,对标对表,全面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指南、目录,紧紧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税收管理、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等国务院确定的云南省政务公开试点内容,全面推进“五公开”,积极探索政务公开的方式、渠道,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强化政策解读

市属各部门是市人民政府政策文件解读的责任主体,要坚持谁起草、谁解读,谁解读、谁负责的原则,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向社会公众及时准确、全面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政策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把握政策解读的主动权、主导权。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起草部门在上报代拟稿时一并报送政策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多部门会同起草的,由牵头部门组织实施,其他部门配合,并抓好落实,无解读方案的,市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收文、不予办理。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材料,发布前一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审查。

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精神,各乡镇、市属各部门在抓好工作落实的同时,要根据执行情况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传,做好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工作,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减少误解猜疑,稳定预期。

三、及时回应关切

明确舆情回应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对涉及市人民政府重要政策、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市属有关部门是回应主体;涉及各部门、各乡镇的政务舆情,涉事有关部门和乡镇是回应主体;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政务舆情,涉事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回应,部门之间强化沟通协商,确保信息回应准确一致,必要时可确定牵头部门。

(二)突出舆情收集重点。重点掌握涉及党委、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政府常务会议以及政府各部门会议议定事项的政务舆情信息;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且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引发媒体和公众关切、可能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的舆情信息;涉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和自然灾害应对的舆情信息;严重冲击道德底线的民生舆情信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信息等。

(三)做好研判处置。建立政务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注重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及时发布对重大突出事件、重大问题的调查处置情况,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的有关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四)提升回应效果。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单位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针对重大政务舆情,建立与宣传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着力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通过购买服务、完善大数据技术支撑等方式,用好专业力量,提高舆情分析处置的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建设。各乡镇、市属各部门是本单位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发布和维护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强化保障、加强管理、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及时发现和解决本单位政府网站潜在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确保本单位网站达标运行。在下步工作中,市人民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求,坚持“分级分类、问题导向、利企便民、开放创新、集约节约原则,整合部门、乡镇网站,打造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和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政务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构建以中国政府网为龙头、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网站为支撑,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奠定基础。

(二)发挥媒体平台作用。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加强对云南省政务查询专线96128、云南省人民政府政务在线解答系统和楚雄市政府网站“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各类政务咨询投诉举报载体的值守、回应管理,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要加强对政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管理使用,规范政务公开新媒体内容编发流程及公众问询处理答复程序,充分发挥政府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作用,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同时,结合实际,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或获取。

(三)发挥政府公报的标准文本作用。市政府办公室要进一步提高政府公报的出版时效,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推广网络版电子政府公报,扩大公开范围。

五、扩大公众参与

(一)明确公众参与事项范围。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

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着力做好公众参与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重点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着力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参与。

(二)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要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须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行政机关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和认可度。要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做好对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评估和监督工作。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应予公布,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

(三)完善公众参与渠道。要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的民意征集、网民留言办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政府热线、广播电视问政等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响应速度,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本单位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有关情况和分管负责人工作分工应对外公布。

(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下,要与宣传部门紧密协作,指导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充分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市属各部门要整合力量,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配齐培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

(三)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市政府办公室要建立健全科学、

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适时通过意见征集、民意调查等方式,加强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四)强化考核问责。市政府办公室要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将各乡镇、市属各部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低于4%。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6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6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