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人大代表建议 >> 正文
号: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称: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号:

关于对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3号建议的答复

发表时间:
字体:[    ]

 

姚光才代表:

收到您在楚雄市第十届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就议案中加大对虚假广告打击力度等建议进行研究办理。经66商,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农村户外广告及监管工作情况

农村户外广告事关农民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有序的户外广告有利于营造文明诚信的农村广告市场环境和打造美丽宜居的人居环境。目前我市农村户外广告形式主要是墙体、广告牌、喷绘及张贴画式小广告,以墙体和喷绘式小广告居多,较为低端,主要分布在乡村公路沿线民房墙体及乡镇街道店铺门面、电线杆、建筑物墙体等位置;广告内容主要有通信产品服务、饲料广告、医疗服务广告及社会公益类广告,商业广告的数量总体上较前几年大幅减少。

2021年,楚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楚雄市农村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方案》(楚市农办通20212),自20217月起,全面建立楚雄市农村户外广告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了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公安、教体、人社、林草、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规划、监管事项,形成农村户外广告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

楚雄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市场监管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聚焦农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通过健全巡查监管工作制度、实行重点广告集中整治、违法广告快速处置等措施,全面加强农村户外广告监管,虚假违法广告大幅减少,同时,本着审慎包容监管的原则,我局对轻微、危害不大的小广告,给予责令停止发布、拆除处理,2023年以来我局未立案查办过涉及虚假违法的农村户外广告案件。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您提出的第1点“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力度”的建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内容的监管,对广告活动主体(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近年来,楚雄市市场监管局在不断健全广告监管机制,优化监管方式,维护我市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一是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广告行业自律。自2016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后,我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辖区内广告经营单位、重点广告主参加的法律培训会、行政指导会,宣传讲解广告法律法规和违法案例,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广告管理制度,树立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做好发布前审查,杜绝违法广告流入市场。二是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强化重点领域广告整治。每年认真研究制定年度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工作方案,聚焦社会热点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实行全局联动、城乡统筹,通过日常检查、集中整治等方式以及投诉举报线索,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重点领域广告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虚假违法。2021年以来,我局以户外、印刷品、电视、报纸、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以低俗庸俗媚俗及导向问题广告、医疗、药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野生动物、教育培训等重点广告的检查整治,责令停止发布或拆除涉嫌违法违规广告2057条,立案查处违法广告案件15件,联合市卫生健康局对在农村投放违法广告较多的5家民营医院开展行政约谈。三是局所联动配合,提高违法广告快速处置能力。全市16个市场监管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针对农村户外广告分布点多面广的实际,广泛公布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及时发现违法广告。各市场监管所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分派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实,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涉及导向问题、低俗庸俗媚俗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线索,第一时间依法从严查处;对共性问题或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处置有困难的,及时向市局报告,由市局统筹安排统一处置。四是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增强协同共治能力。结合楚雄市机构改革情况和广告监管工作需要,调整充实了楚雄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印发了《楚雄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及工作要点,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互通工作情况,部署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综合治理的广告监管工作机制。

(二)关于您提出的第2点“加强农村户外广告规划管理”的建议

按照201711日施行的《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乡镇规划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地点、形式、规格、期限等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批准。随着近年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开展,各乡镇(街道)将农村户外广告管理纳入该项工作范畴,建立了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派出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等站所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对公路沿线、集市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定期巡查,先后拆除或整改了一批设置不合理、存在安全隐患、影响村容村貌的户外广告牌(位),对耕地、饮用水源地、文物保护单位周边等明确禁止设置区域同时,大力推广与乡村风貌协调的广告形式(如文化墙、手绘宣传画),增强广告的美观性。但由于小广告多由广告主印制后自行张贴,且分布广、易反弹,导致乱张贴问题仍然存在。

、下步工作计划

针对农村户外广告存在的问题,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一步加强对广告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努力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和重点广告主的宣传教育。综合运用法律培训、事前告知、案例讲解等行政指导手段,加强对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督促广告经营单位树立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广告流入市场。

二是持续加大对重点广告的整治和执法力度。继续以户外、印刷品、电视、报纸、互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为重点,通过日常检查以及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叫停、清理辖区内的违法广告;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依法立案查处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积极作用。根据广告监管工作实际情况,适时牵头组织召开包括各乡镇(街道)在内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互通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四是加强对群众的法律知识宣传。继续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日,以集中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假冒伪劣商品展示识别等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识假辨假能力;市场监管所利用乡镇赶集天、入村、入户等时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消费知识,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不听信虚假宣传、理性消费。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