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一)按时限要求,及时回应政府热线及本局12315举报投诉、网络舆情、信访投诉、书记市长信箱投诉。截至目前共办理12345工单58件,12315举报投诉1123件、网络舆情8起、信访件23件、书记市长信箱投诉27件,州级部门转办的投诉举报信访件10件。
(二)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1、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1件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提案,并完成回复情况公示。
2、财政预决算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2019年财政预算公开工作按规定时限完成上报和公示。
3、市场准入与事中事后监管公示:个体工商户核准登记44期、个体工商户简易、强制注销4期、企业核准登记22期、农民专业合作社核准登记1期、行政许可办理情况6期、行政处罚公告8期。
4、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名单27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数据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4期。
5、发布各类部门动态信息189条。
6、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对本局的基本信息、主要职责、机构设置、部门领导信息、下设机构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7、通过“楚雄市场”微信公众号推送发布各类信息143条。
8、2019年查询登记信息依申请公开157件。
(三)单位业务系统公示工作情况
1、2019年完成省州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抽查1126户,并如期进行了一体化登记系统的公示。
2、2019年完成各类药品抽检送检81批次,检验结果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分别由国家、省、州级市场监管局进行了网站公示;完成化妆品抽检送检15批次,检验结果由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网站公示。
3、2019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流程及相关文书,根据要求在行政处罚案件公示系统进行录入公示。
4、2019年开展的2018年度的年报公示工作,应公示企业4396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92户、个体工商户21243户,已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企业438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546户、个体商户19582户,未如期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依法列入异常经营1718户。
5、网上市场主体审批工作2019年根据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如期开展,截至目前通过手机APP系统办理电子化营业执照2586户,办理注销登记738户。
6、通过12315平台进行消费投诉举报的消费纠纷共1123起,已完成1120起的纠纷调解和网上流程的回复处理工作。
(四)其他情况。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无依申请公开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 | 无 | 1527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37 | 增10 | 113 | ||
行政强制 | 24 | 无 | 4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无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44.3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96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096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3096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1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与新时期公众的新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务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2020年,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要求规范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为公开的重大,进一步加大网络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