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队、中心,市场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本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调整充实后的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组 长:李先福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柴 斌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邓 文 副局长
李燕红 副局长
施家海 副局长
成 员:者朝林 办公室主任
彭绍荣 登记审批和信用监督管理科长
余 波 政策法规科科长
谢华琼 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督管理科长
李 瑞 质量发展与安全监督管理科长
樊 婧 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长
周庆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
文远东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陈 艳 价格监督检查科长
谢绍开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长
张宏祥 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杨 彪 信息网络管理科科长
包美辉 食品安全协调科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者朝林同志兼任,杨彪、曹志芬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王光强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推进全局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贯彻国务院和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2.研究制定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方案和有关制度;讨论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重大事项和问题。
3.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督促、检查事宜。
4.研究需要领导小组议定的其他事项。
(二)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组织编制、修订市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2.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发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的信息申请,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置。
3.负责组织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政策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全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考评。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