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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调研组到楚雄市调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发表时间:2017-08-03 00:00 信息来源: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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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部署,由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公报室副主任谭云春、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副处长储勇、省安监局办公室副主任陈雪平、省环保厅办公室副调研员冉光晋、省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办主任科员邓光宇、省文化厅办公室主任科员陈立武6人组成的调研组,于2017年7月25日—26日到楚雄市调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调研组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深入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服务大厅、鹿城镇为民服务中心、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详细了解楚雄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王云副市长关于楚雄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汇报,市属有关部门和鹿城镇就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调研组对楚雄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承担试点工作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试点工作要求,围绕试点内容,制定实施方案;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人员及经费保障,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是突出重点,科学谋划。政务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紧密联系,政务公开更强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公开,更注重政务公开的阳光透明。试点单位要从服务群众、便捷群众的角度出发,围绕国务院确定的云南省9大试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要求,科学建立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三是拓展渠道,依法公开。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大厅、宣传栏、电视及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介平台作用,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民互动;结合权责清单、服务事项及“放管服”工作要求,加强政府网站重点信息专栏建设,依法依规依责进行政务公开。



四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宣传,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认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群众政务公开监督作用。


五是积极探索,注重实效。要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探索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内容、方法步骤和考核标准,为全国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供试点经验;要按照国务院《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加快推进政府网站优化改版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六是强化督促,跟踪问效。试点单位要把政务公开试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建立试点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强化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试点工作进展,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州政府办信息中心主任冯忠顺,市人民政府王云副市长及州、市有关部门领导参加座谈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