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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工科、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灾害应急救援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救灾物资保障和规划财务科等10个科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参公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2.楚雄市人民政府城市专职消防队(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持续推动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完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厘清行业监管与综合监管的职责边界,防止事前事中监管盲区、事后甩锅推责;激发企业主体责任的内生动力,实现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员全岗位全覆盖、安全生产责任全过程可追溯。
2.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一是强化机制建设。继续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回头看”,对梳理出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措施,推进整治攻坚,制定标准规范,形成长效机制。二是强化专项治理。统筹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统筹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夯实危化品行业安全基础;大力推进安全标准和双重预防机制,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包保责任制,持续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
3.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安委细化69条措施、州安委细化100条措施,市安委103条措施,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根据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推进会要求,结合《楚雄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采取更加有力措施,进一步全面摸排全市范围内各地区、各行业领域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培训。以5月防灾减灾日、6月“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持续开展应急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五进”活动,不断加强全民安全教育,筑牢全民安全防线。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普及应急知识,宣传应急预案,提高社会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进一步做好抢险救援应急准备和灾害处置。以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事故和文山“5·27”暴雨灾害为教训,把“防”的措施放在一切之首。随时做好防大灾、抗大灾、抢大灾准备,切实做好对救灾物资的清点整理,重点加强对易灾多灾区域的物资储备,并根据区域灾害特点及时补充救灾物资,做好应急保障准备。指导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处置工作。
6.进一步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一是抓好机关党的建设。深入贯彻《关于在市直机关开展模范机关创建的实施意见》,把做好“三个表率”、做到“两个维护”作为主要任务,着力建设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的模范机关。继续巩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成果。围绕工作过硬、特色鲜明、作用突出的要求,争创“云岭红旗”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支部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基本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积分管理,提升党建规范化水平。二是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全面加强局机关组织、纪律、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细则,加强作风建设,严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六项”纪律;围绕“清廉楚雄”建设,创建“清廉机关”建设,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作风革命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应急队伍业务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三是扛牢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办法》等规定,抓实意识形态工作“四种责任”,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利用党建实体阵地和网络阵地,旗帜鲜明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决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于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695.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95.76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602.03万元对比:增加93.73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人员比2022年编制预算时增加了9人,且2023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44.22万元,而2022年部门预算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仅为38.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95.7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95.7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9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602.03万元对比:增加93.73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时人员比2022年编制预算时增加了9人,且2023年部门预算中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44.22万元,而2022年部门预算包含市本级专项切块资金仅为38.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95.7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69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1.54万元,与上年564.03万元对比,增加87.51万元,增长15.52%,增加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9人,以及供养人员工资正常晋升;项目支出44.22万元,与上年38.00万元对比,增加6.22万元,增长16.37%,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240101行政运行:526.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8.8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03万元,主要用于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4.2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4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3.3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48万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缴纳;
2210201住房公积金:47.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240703自然灾害救灾补助:10.62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自然灾害救助受灾人员生活救助补助。
与上年602.03万元相比增加支出93.73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比上年增长9人,增加了基本支出;二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89万元,较上年2.89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2万元,较上年0.32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次,共计接待32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2.57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2.57万元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10.62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3年楚雄市应急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名称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主要是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规〔2021〕12号)《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云应急〔2022〕56号)文件精神,对全市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员进行生活救助,确保受灾人员在过渡期间能得到必要的基本生活救助。
3.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4.项目基本概况
对全市辖区内自然灾害的受灾人员进行生活救助,确保受灾人员在过渡期间能得到必要的基本生活救助。
5.项目实施内容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向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的生活救助,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市审批的程序,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把握资金用途,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6.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给市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10.62万元。
7.项目实施计划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主要是根据自然灾害发生造成的受灾情况,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市审批的程序,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对因受灾造成生活困难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基本生活救助。
8.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实施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或受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项目对受灾地区遭受自然灾害损失的困难群众,给予冬春期间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实际需求补助,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通过对全市受灾群众和重点人群的摸底排查及分析评估,2022年-202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7081人,共需投入冬春救助资金106.22万元,综合中央、省、州、市各级专项资金,预计救助7081人。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8.9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28万元,30207邮电费:1.80万元,30211差旅费:3.00万元,30215会议费:0.3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2万元,30228工会经费:9.15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8.3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7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与上年81.54万元对比,减少32.64万元,下降40.03%。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包含了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部分,而2023年预算的机关运行经费不包含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部分。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于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985.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6万元,固定资产820.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56.88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744.52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7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于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