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9-/2021-1122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11-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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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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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2020年,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8起、与2019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8.33%;受伤人数增加27人,上升35.06%;经济损失增加12.32万元、上升2.9%。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平;全年下拨冬春救助、自然灾害救助等资金340万元。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调整充实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市人民政府与15个乡镇及开发区、45家市安委成员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市委召开3次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召开5次常务会、3次市安委全体(扩大)会议和2次自然灾害应急委会议,对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形势进行研判并对工作进行安排和要求。

3.直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不断深入

一是持续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执法检查工作。全市非煤矿山从2014年底的89座减少到55座,减少矿山数量34座,矿山数量减少38.2%;完成1座非煤矿山“双重预防机制”创建试点工作。开展执法检查85座(次),共下达整改指令9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3份,对2座矿山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对2座矿山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4.8万元。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抄送相关部门2座次;二是加大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整治力度。三是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全市有规模以上工贸企业56户,重点突出涉氨制冷、粉尘、有限空间、金属冶金四项专项整治,以购买专家服务的形式开展检查督查,全年共检查督查工贸企业90家(次),制作现场检查记录32份,发现隐患72处,已整改72处。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强化

一是开展综合督查。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全年由副市长带队3次深入15个乡镇和部分企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督查,共查出隐患75条,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督促市级6个牵头部门深入推进安全工程三年行动工作,按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三是深入开展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行动;四是扎实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集中攻坚行动;五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六是强化煤矿监管;七是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5.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显著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7.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成立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理顺了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完善了全市应急预案和4个指挥部应急预案。全年,一是会同市林草局处置森林火情86起,一般森林火灾7起。二是会同市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和5个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标牌更新及日常管护工作,累计下拨春荒救济资金和抗旱资金340万元到15个乡镇。三是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做好95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演练工作。四是会同市水务局做好汛期安全监管工作。五是稳步推进应急力量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备注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由于我局2020年没有发生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财政拨款业务,因此本表为空表;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由于我局2020年没有发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业务,因此本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177.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9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增加38.92%,主要是救灾资金项目及安全生产监督项目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17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1.05万元,占总支出的47.63%;项目支出616.85万元,占总支出的52.3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年度支出比上年增长38.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救灾救助项目及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1.05万元。比上年470.48万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6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人均使用公用经费1.88万元(含交通补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6.85万元。比上年增加65.81%,主要是救灾资金项目及安全生产监督项目比上年增加。包括:

1.楚市财建〔2020〕14号、楚市财建〔2020〕205号楚雄市“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支出244.52万元,项目已实施完毕;

2.楚市财综〔2020〕16号2019年非税收入成本返还经费5万元;

3.楚市财行〔2020〕1号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9.4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受灾人员春节慰问支出。

4.楚市财建〔2020〕40号2019年省级第二批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3.4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5.楚市财建〔2020〕25号2019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43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项目支出;

6.楚市财建〔2020〕25号州级安全生产事务专项经费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鹿城镇灵秀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支出;

7.楚市财建〔2020〕11号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20万元,用于全市15个乡镇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救助;

8.楚市财建〔2020〕150号2020年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主要用于8个乡镇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9.楚市财建〔2020〕149号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旱灾生活补助)55万元,主要用于全市7个乡镇旱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

10.楚市财建〔2020〕63号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4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15个乡镇抗旱救灾支出。

通过实施以上项目,共救助自然灾害受灾人员39725人,组织安全生产专家检查2批次,检查行业监管企业160户,危化行业三同时评审4户。既实现对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确保灾区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又有效预防了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7.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847.93万元增加329.98万元,增长39%,增长主要原因是“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推进,及救灾救助项目、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6.6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59万元、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28万元;

2.21011卫生健康支出32.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包括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2.46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0.24万元;

3.22102住房保障支出34.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配套缴费;

4.224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2.6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及防灾减灾救灾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支出722.61万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20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2万元,完成预算的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1万元,完成预算的9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受上年决算支出的限制,其次是本单位2020年推行节支增效后,三公支出规模有所压缩。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0.06万元,下降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8.23%。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上年决算支出的限制,其次是本单位2020年推行节支增效后,三公支出规模有所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占83.9%;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占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调查处置、防灾减灾救灾等事务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州内、省内安全生产交叉检查考核及省厅防灾减灾救灾业务调研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万元。比上年42.55万元增长11.85万元,增长27.85%,其中:办公费11.4万元,印刷费0.1万元,邮电费1.8万元,物业管理费3.6万元,差旅费1.89万元,培训费0.17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劳务费0.19万元,工会经费7.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66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关账时间提前追减公用经费3.57万元,且本年机构运行经费中包含应急救援专项补助经费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28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1万元,固定资产288.2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3.03万元,减少20%,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3.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原值中计提了折旧73.0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89.09

0.81

288.28

261.29

26.9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1万元(办公用纸采购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没有列支“工资福利支出”的情况,但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中列支89.48万元。主要包括楚市财行〔2020〕1号,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9.48万元,楚市财建〔2020〕149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资金55万元,楚市财建〔2020〕150号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根据指标文件,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另外,“商品和服务中出-办公费”中列支项目支出260万元,包括楚市财建〔2020〕11号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20万元,楚市财建〔2020〕63号下达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40万元。根据指标文件,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入“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020年年初预算数244.91万元,调整预算数1177.91万元,调整数大于年初预算数933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数中包含人员工资经费及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有:楚市财行〔2020〕1号下达2020年春节慰问经费9.48万元,楚市财建〔2020〕149号下达中央自然灾害救灾(旱灾生活补助)资金55万元,楚市财建〔2020〕150号下达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根据楚市财建〔2020〕11号下达2019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20万元,楚市财建〔2020〕63号下达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40万元,楚市财建〔2020〕14号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补助经费80万元,楚市财建〔2020〕205号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补助经费164.52万元,楚市财建〔2020〕25号州级安全生产事务专项经费1万元,楚市财建〔2020〕25号2019年省级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3.43万元,楚市财建〔2020〕40号2019年省级第二批安全生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13.42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安全生产“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安全生产“四不伤害”指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楚雄市“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是为确保州、市两级平台以及企业终端数据无缝对接、信号质量稳定可靠,实现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企业端和市级平台设施设备、数据库和州级平台保持一致,最终实现“互联网+企业安全生产+税收”等方面的远程监控,达到全市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证照齐全、生产安全、环保达标、管理规范、机制健全、税收征管顺畅”的目标,实施的包含“市级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终端系统建设、传输光缆建设”三块建设内容的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