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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应急管理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一般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应急救援力量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监督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实责任强落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平稳
(1)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形势总体平稳
2019年,全市各类安全事故与2018年同期相比,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人、下降8.33%;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工矿商贸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6.05万元、下降8.17%。
(2)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调整充实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依法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专业监管的关系。
(3)直管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不断深入
开展执法检查85座(次),共下达整改指令95份,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13份,对2座矿山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对2座矿山实施了行政处罚,共处罚款4.8万元。
(4)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强化
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全年由副市长带队4次深入15个乡镇和部分企业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检查督查,共查出隐患108条,已全部完成整改。
(5)安全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加大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本行政区承担安全监管生产经营单位292个,监督检查345次,下发现场检查记录314份,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18份,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3份,查出一般隐患899条(项),事故处罚2家,罚款41.35万元;预防性处罚14家,罚款4.8万元。
(6)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效果显著
全市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危化企业安全生产公众开放日”活动中共发放安全宣传资料5万余份,安全常识小册子2万册,张贴安全生产宣传画1万张,标语0.5万余条,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受教育,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高潮。并举办企业负责人、安全员和特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七期,参训5328人次,其中,取得安全管理、特作资格证4200人次。
(7)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成立了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理顺了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完善了全市应急预案和4个指挥部应急预案。
2.抓招商力争资,经济发展指标超额完成
全年完成招商引资15,636万元,完成任务数15,625万元的100.07%。完成向上争资192.8万元,完成任务数50万元的385.6%。超额完成经济发展指标。
3.抓巩固稳成果,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4.同心协力齐参与,扫黑除恶和“八城同创”等各项工作深入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行政干部27人,工勤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847.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7.9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比上年增加446.64万元,增加116%。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职能大幅增加,编制供养人员随之增加(供养人员由上年的23人增至30人),项目资金也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84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0.48万元,占总支出的55%;项目支出377.45万元,占总支出的4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加401.29万元,增加90%。主要原因是2019年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职能大幅增加,编制供养人员随之增加(供养人员由原来的23人增至30人),项目资金也随之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0.48万元。比上年增加69.75万元,增加17%,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比上年增加7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7.45万元。比上年增加331.54万元,增加722%。主要原因是2019年随着部门职能增加,随之而来增加的救灾、救助支出,以及实施“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增加的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楚市财行〔2019〕257号“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支出179.83万元,项目已实施完毕;
2.楚市财企〔2019〕6号2018年省级安全转移支付项目支出13.59万元;
3.楚市财行〔2019〕145号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专项切块9.23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支出;
4.楚市财企〔2019〕33号州级安全生产监管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支出;
5.楚市财建〔2019〕207号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经费24万元,主要是受灾群众州级冬春生活救助支出;
6.楚市财建〔2019〕173号中央抗旱救灾资金11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抗旱救灾救助支出;
7.楚市财建〔2019〕175号中央防灾减灾专项(第一批)经费25.8万元,专项用于防灾减灾综合社区建设及救灾演练支出;
8.楚市财建〔2019〕206号中央自然灾害(地质灾害)救灾资金10万元,用于9个乡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7.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增加401.29万元,增加9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职能大幅增加,编制供养人员随之增加(供养人员由原来的23人增至30人),项目资金也随之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6.74万元、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1万元、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3万元;
2.21011卫生健康支出30.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包括行政单位医疗保险21.12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9.50万元;
3.22102住房保障支出2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配套缴费;
4.224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47.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及防灾减灾救灾支出,包括应急管理事务支出577.94万元、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24万元、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5.8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22%。2019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受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据限制;其次是随着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不断加强,公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明显下降。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受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据限制;其次是随着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不断加强,公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明显下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自然灾害防灾减减灾救灾、脱贫攻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迎接国家级、省级安全生产检查、考核以及其他县市来我局学习考察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55万元,比上年增加3.58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职能大幅增加,编制供养人员随之增加(供养人员由原来的23人增至30人),运行也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31万元;水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38万元;差旅费1.62万元;公务接待0.42万元;劳务费0.04万元;工会经费9.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2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362.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80万元,固定资产361.3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1.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1.05万元,主要是随着救灾职能的增加,2019年9月从市民政局划入东兴中学避难场所1个(无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权证),年末净值334.6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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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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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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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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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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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362.12 |
0.8 |
361.32 |
334.67 |
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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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77万元,主要是电脑、打印机和办公座椅等;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9-11)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GK9-GK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GK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GK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长90%,支出比上年增长9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由于机构改革(由原来的“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改为“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承担职能大幅增加,编制供养人员随之增加(供养人员由原来的23人增至30人),项目资金也随之增加。
2.公用经费中支出“工会经费”9.25万元。主要包括单位缴费3.64万元,拨付上年差欠市医院职工体检补助经费2.11万元,拨付机关工会当年行政补助3.5万元。
3.2019年末应缴财政款余额0.12万元,主要是应缴存量资金0.11万元及第四季度利息0.01万元,由于收到单据时国库已关账门,于次年开账后及时解缴。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本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安全生产“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安全生产“四不伤害”指的是: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3.楚雄市“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是为确保州、市两级平台以及企业终端数据无缝对接、信号质量稳定可靠,实现信息资源互联共享,企业端和市级平台设施设备、数据库和州级平台保持一致,最终实现“互联网+企业安全生产+税收”等方面的远程监控,达到全市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证照齐全、生产安全、环保达标、管理规范、机制健全、税收征管顺畅”的目标,实施的包含“市级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终端系统建设、传输光缆建设”三块建设内容的项目。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