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767065133C/201803-00033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2-12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2-12
称: 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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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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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的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职能:(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工作。(2)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行政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指导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和指标;对市政府与各乡(镇)和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督促考核,并向市政府提出奖惩建议。(3)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事项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包括批准、核准、许可、注册、认证、颁发证照等)。(4)综合管理全市伤亡事故统计和报告工作。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对策。负责组织全市范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检查。(5)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对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6)负责对市级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重点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及验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对全市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控,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以及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7)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工作。(8)协调、参与安全生产科研成果的鉴定,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负责全市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9)负责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设七个内设机构,正股级。

1.办公室

拟订本局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有关事项督办和文电、信息、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承担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工作;承担本局机构编制、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内部审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定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负责监督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负责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指导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本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接件、统一发证工作,综合协调本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拟定安全生产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体系和装备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及指导监督乡镇安监办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受理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参与跨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安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的报备案工作。

3.安全生产协调科(市安委办)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由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旅游、教育、卫生、邮政、电信、体育、气象等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协调楚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和市属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楚雄市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现场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参与有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和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建议。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检查考核指标执行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通报事故信息和检查考核结果。

4.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提请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5.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以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指导和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有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有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6.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7.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冶金、有色金属、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有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监督检查有关企业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有关行业一般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指导,坚持安全生产与经济建设、社会进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制改革,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减少人员伤亡为目标,倡导安全生产文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本质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目标任务以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预防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及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为工作目标,确保亿元GDP死亡率、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及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低于国家、省和楚雄州平均水平,实现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均低于近三年全市平均水平,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向好的方向发展。

3.工作重点。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履行好领导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及时研究解决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强化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三是强力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五落实五到位”,紧紧围绕解决“政热企冷”、“嘴热手冷”问题,切实依法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大力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要强化企业各级领导尤其是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不断细化岗位责任制,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加强班组管理、岗位管理和现场管理,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深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改革。一是完善监督管理体制建设。加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领导,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履行综合监管职责。加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领导力量,明确专门领导、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同时,要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制度,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巡查(专)员,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履职尽责。二是完善监管执法体制建设。加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职能,认真承担具体执法职责,强化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日常执法工作。进一步充实执法力量,市级配备执法人员15至30名,监管任务重的还要增加相应人员,乡镇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监管人员不少于1名,监管任务重的还要配备专(兼)职人员,履行监管职责。三是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结构完整、装备齐全、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协调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市、乡、村多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以及专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配备必要的装备,提高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形成快速、有序、高效的专业化救援力量。加快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消防等有关行业与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通信信息系统的建立,逐步形成覆盖全市、组织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增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损失。

(3)全面推进依法治安。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力度,根据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照国家的立法准则,加快我市安全生产有关配套制度建设。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积极探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绩效评价,加强个案监督指导,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二是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按照强化监管与便民服务相结合原则,科学设置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事项和办理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推进网上公开办理。对上级下放、移交、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完善执法程序规定,依法严格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四是加强监管执法保障。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确保规范高效监管执法。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制度,激励保证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凡进必考、入职培训、持证上岗和定期轮训制度。

(4)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一是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围绕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突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行业企业分级分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预防控制体系,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二是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继续把隐患排查治理当作重中之重来抓,把隐患当事故对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督促企业排查整改隐患;严格实行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对重大安全隐患网上登记备案、整改验收销号。三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组织排查区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建筑、交通、管网、消防、防洪排涝等基础设施安全配置标准,重点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城市高架道路、管线管廊、轨道交通、燃气、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的检测维护。建立健全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主体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制定人流管控疏导方案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严防事故发生。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工程治理。加快实施人口密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生产、仓储场所安全搬迁工程。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涉氨制冷、粉尘涉爆企业隐患治理。深化管道输送、炼化等领域安全整治。实施高速公路、乡村公路和急弯陡坡、临永临崖危险路段等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严格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加强高速铁路、桥梁隧道等防灾监测、安全检测及防护系统建设。严格执行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和船舶生产制造及检测检验标准,提高安全性能,强制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防碰撞和整车安全运行监管技术装备,对已运行的要定期实施安全技术装备改造升级。五是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职工安全卫生统计报表制度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生产经营单位的自律管理。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危险因素告知义务,配备防护设备和建立防护措施,设置各类警示标志,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职业危害,严防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

(5)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一是把安全知识普及纳入国民教育,建立完善中小学安全教育和高危行业职业安全教育体系。二是加强培训教育。将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培训计划,确保市、乡(镇)领导干部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纳入农民工技能培训内容,坚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同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深入开展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三是加强警示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发展安全文化产业,促进安全文化市场繁荣。四是开展安全知识公益宣传,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

(6)推广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推广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安全生产数据库,完善信息化基础建设,促进“1+3+5”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的有效落实,实现市、乡镇和重点企业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安全监管水平。

(7)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继续在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开展质量标准化创建和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日常检查、隐患治理、事故防范、员工培训、安全投入等相关制度和工作程序,规范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建筑、特种设备、木材加工、中小学校、电力、水利、农机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加强道路、水上、铁道等交通安全监管,坚持开展专项治理,减少交通事故。严格执行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关闭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8)强化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日常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信访(维稳)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按规定第一时间上报信息,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 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24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4.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84.4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94.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84.4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4.49万元(本级财力379.49万元,专项收入5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4.49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4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6.74万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23万元;3.行政单位医疗14.49万元,4.公务员医疗补助6.31万元;5.行政运行303.58万元;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万元;7.应急救援支出10万元;8.住房公积金18.14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379.49万元,项目支出15万元)。基本支出:1.基本工资77.42万元;2.津贴补贴186.49万元;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23万元;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60万元;5.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31万元;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0万元;7.住房公积金18.14万元;8.办公费3.18万元;9.水费0.40万元;10.电费0.5万元;11.邮电费1.02万元;12.差旅费1.15万元;13.会议费0.50万元;14.公务接待费2.00万元;15.劳务费1.9万元;16.工会经费3.02万元;1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18.其他交通费用22.51万元;19.退休费6.62万元。项目支出:办公费15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监管补助乡镇工作经费)。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个,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8年基本预算支出比2017年预算(340.42万元)支出增长39.07万元,增长11.48%,主要是2018年政策性增资,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2、津贴部分,2018年预算支出比2017年预算(130.77万元)支出增长55.72万元,主要是2018年增加了奖励性绩效预发工资。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17年部门预算未列项目支出,2018年预算5万元安全生产工作经费;

2、2017年预算下达的应急救援经费10万元,结转2018年使用。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资源勘探信息:用于资源勘探 、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专项: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3、安全生产“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所谓“三同时”,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坚持“三同时”,生产经营单位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才能更好地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本部门2018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8万元,与2017年预算的40.23万元相比,减少1.35万元;减少3.3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8万元;水费0.40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1.02万元;差旅费1.15万元;会议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劳务费1.9万元;工会经费3.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占有使用固定资产102.05万元,我局无办公用房资产(占用城管局办公楼2层);车辆1辆,原价26.1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75.93万元,主要是办公用设备,如电脑、打印、复印机;办公桌、椅、档案柜;以及州级配备的安全生产监管的专用设备。流动资产为97.71万元,主要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未退部分、拨入专项结转的应急救援经费和暂存的应代职工缴纳的税费。无形资产0.33万元,为金蝶财务软件,已按要求全部计提摊销。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70万元,与上年的4.70万元持平,各项未有增减变动。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0万元 ,部门预算中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我局的公务接待费,一直都不确定,有的年份各类检查多,接待费用紧张,预算与上年持平,不作变动。2018年无购置新车预算,只是维修原有的公务用车,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的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18年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楚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42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