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至5月31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6年1—5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50%。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一般事故2起、死亡2人。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1人,下降33.33%。铁路运输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其他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死亡人数增加4人。
(三)鹿城、东瓜、子午、紫溪、苍岭、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八角、树苴等13个乡镇(街道)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今年1—5月,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同比实现下降,尤其是3至5月持续保持生产安全零事故良好态势,工矿、建筑、交通、危化等传统高危行业管控扎实有力,风险总体平稳可控。但当前安全监管长期多聚焦于传统高危行业,对非传统行业、新兴业态及中小微企业监管存在盲区,风险辨识不精准、隐患治理不及时,此类企业普遍存在安全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应急处置能力欠缺等问题,单点零散隐患极易引发突发事故。
四、工作建议
(一)狠抓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安全生产各方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强总理相关工作批示要求。深刻汲取4月30日元阳车辆侧翻、5月4日浏阳烟花厂爆炸、5月22日山西煤矿井下瓦斯爆炸事故教训,扎实开展事故复盘和对照检视,坚决破除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落到实处。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方安全责任,细化责任清单、消除监管盲区,健全完善闭环落实体系。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闭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排查、建档、整改、验收、销号”全流程台账管理制度,对各类隐患实行清单化、销号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整改见底清零。坚持从严督查督办、从严追责问责,补齐安全工作短板,全面提升风险防控和隐患处置能力,坚决守牢安全生产红线底线,全力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紧盯汛期防范风险,统筹抓实治本攻坚与闭环管理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立足当前正处汛期的节点,提前研判暴雨等极端天气诱发次生灾害风险,聚焦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工贸、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从严管控矿山水害、煤矿瓦斯、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两客一危一货”、非法烟花爆竹储运等重点隐患。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9项专项任务,围绕安全法治、科技、工程、人员培训补齐短板,多措并举夯实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严格遵照楚雄市隐患闭环管理实施办法,用好检查手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紧盯风险研判、防范、排查、整治、验收销号、应急处置、督查问责七个关键环节,实现隐患全链条闭环管控。全力推动《楚雄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试行)》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强化监测预警应急备勤,从严抓实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聚焦汛期极端天气安全防范重点,切实抓细应急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等工作。针对当前高温、雷电、强降雨、大风等多变天气及山洪、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风险,应急、气象、水利、交通、文旅等部门要强化常态化联合会商研判,紧盯矿山、危化等高危行业及旅游景区、大型商超、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动态开展风险监测管控,及时发布气象、交通、安全警示等各类预警信息,提前做好风险防范应对工作。要结合“安全生产月”“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题,多形式开展防灾避险科普宣传、咨询服务和应急逃生实战演练,全面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同时持续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足额储备和配齐应急物资与救援装备,常态化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突发险情快速响应、科学处置、高效救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核实、上报流程,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和舆情正向引导,高效稳妥处置各类突发情况,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