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5年1—10月,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5起,死亡人数减少5人,分别下降45.45%、41.67%。全市未接报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其中:房屋建筑业1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4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分别下降80%、80%。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5起,死亡6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持平。铁路运输行业未接报事故。
(三)鹿城、东华、子午、紫溪、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西舍路、树苴等12个乡镇(街道)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得到有效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与去年相比,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受伤人数、死亡人数均下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向好。从事故统计数据看,事故发生领域主要发生在道路交通领域,暴露出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和地区没有根据今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从根本上没有解决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不深入、路面管控还不佳等问题,放松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最终导致事故多发。
四、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整治,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切实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一失万无”的危机意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坚决筑牢安全生产坚固防线。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经常性地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办督查,对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问题不积极、不主动的要严格执法,强化管理。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监管。盯紧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并加强后续整改工作的督办落实。
(四)认真落实闭环管理和三年行动工作。各乡镇(街道)和部门需聚焦《实施办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检查手册》开展精准培训,完善属地与行业协同工作机制,细化“排查—建档—整改—验收—销号”全流程措施。同时,要紧盯三年行动重点目标任务,要把日常开展工作情况与三年行动紧密结合,确保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切实落实好54项挂图作战任务,并做好所监管行业企业的督导工作。
(五)加强应急值守。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隐患意识和警惕警觉意识,坚决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在发生灾害、事故、险情时能够及时响应、高效处置灾害事故和险情,确保值班电话、传真、视频会议等系统工作正常,保持联络畅通,确保应急处置及时果断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