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如下: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体情况
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下降16.67%,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持平。全市未接报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行业领域和各乡镇事故情况
(一)建筑施工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2024年3月3日,在楚雄市紫溪镇人文纪念园工地,发生1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4月3日,楚雄东南绕城高速公路第三段大余节大桥施工现场,发生一般高处坠落,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4月6日,楚雄市“中国楚雄·国际运动健康城”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发生一起土方坍塌,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工贸行业、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交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2024年1月17日,在楚雄市鹿城东路与雄宝路交叉口,发生1起普通二轮摩托车载人与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发生相撞,造成2人死亡的事故。2024年1月21日,在老320国道K2935+100米处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三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1人死亡的事故)。截至4月底,未接到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报告。
(三)东瓜、东华、子午、苍岭、吕合、大地基、新村、中山、三街、大过口、西舍路、八角、树苴等十三个乡镇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全市道路运输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有下降。建筑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2起、上升200%,死亡人数上升2人、上升200%。从近期工作来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形势严峻,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对分包单位和劳务人员的管理存在漏洞。部分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存在违规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重利益、轻安全的思想没有根本转变,未做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力度不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仍有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梅州“5·01”梅大高速塌方灾害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牢牢把握“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链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一目标,减少事故总量、控制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向好。
(二)强化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深入开展房屋市政、公路水运、水利、电力以及其他专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审批手续不全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履职尽责,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