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532301767065133C/201803-000437945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18-03-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8-03-27
称: 楚雄市安委办对省安委办第七督查组发现重大隐患的整改督办情况通报
号: 非正式文件,无文号

楚雄市安委办对省安委办第七督查组发现重大隐患的整改督办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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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8日,省安委办第七督查组对楚雄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存在乙炔生产工艺落后、设备设施陈旧、氧气压缩、充装区域未经设计擅自建设、造成安全距离不足,且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管理混乱等安全隐患,要求限期整改。3月20日下午,州安监局、市安监局、开发区、东瓜镇到楚雄市金塔气体公司,召开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现场督办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整改落实工作。

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制定整改方案,分十九个阶段开展整改工作和升级改造。对项目设计、设备选型、安全专篇编制、报建报批、设备安装、风险评估、组织验收等做了周密计划和安排部署,计划12月底完成整改。市安委办将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按安全生产隐患查出、督办、整改、检查验收、销号等程序进行验收销号,促进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