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财资环〔2024〕26号文件,州级下达楚雄市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9.555万元,市财政局以楚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楚市财建〔2024〕139号)文件将9.555万元下达楚雄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通过云南省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平台系统直接直接打卡发放到户,专门用于自然灾害受灾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
在收到资金文件后,应急、财政及时会商,召开党委会研究,根据前期核定的需救助对象情况,细化了发放方案,于4月17日将州下达我市的9.5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冬春救助资金下达楚雄市应急管理局。按照省、州要求,市应急管理局对需救助对象信息逐条核实,与社保部门比对救助对象社保卡信息,确保信息无误后将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信息录入云南省惠农惠民补贴资金管理“一卡通”平台系统,通过“一卡通”平台直接打卡发放到户,至2024年4月28日,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2024年度冬春救助资金)9.555万元已全部发放到637名受灾困难群众手中,切实改善了受灾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对已救助的637人严格造册登记,张榜公示,做到程序合规、对象精准、标准明确、账目清楚,受灾、救助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动态管理冬春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