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严格按照年度安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紧紧围绕《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坚持法治建设和应急管理相结合,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为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维护社会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密部署,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
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热点、难点问题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做好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我局把“深入开展法治建设教育、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全市法治建设规划要求,我局成立了由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1名干部为法治建设兼职工作人员和联络员,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领导、目标、监督和奖惩四个机制,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召开4次工作会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意见,研究部署本局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从组织上强化了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保障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强化工作规划。根据全市法治建设依法治理规划及年度安排的要求,研究制定了全市应急系统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五年总体规划,并且连续几年来都制定了《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年度计划》,安排落实各年度的法治建设任务,做到了法治建设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年终有总结,使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三)强化目标责任。将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业务目标管理,建立了法治建设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将任务分解到领导和科室,责任落实到人头,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并实行问责制,形成了“人人挑担子、科室抓落实”的良性互动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奖惩制度,年底结合科室业务考核,将法律学习和执法情况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实行奖优罚劣。
(四)落实工作经费。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形式多样,效果明显,我局每年都安排经费,用于法治建设宣传、法制培训、法律顾问等工作。近几年来,在法治建设宣传方面共投入经费约5万余元,主要举办了“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咨询活动、购置法制宣传设备,征订了法制宣传资料和挂图,制作了宣传展板,建立了手机短信编发系统,编印了安全法律法规实用手册,确保了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精心组织,严密实施,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应急部门具有较强的行政执法职能,依法行政是应急工作之本,法治建设工作更是一项融学法、守法、执法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是做好执法工作的前提。我局通过建立和实行学法制度、执法培训制度、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等方式,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教育,有效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水平。
(一)坚持学法用法制度,强化重点对象法治建设。自法治建设实施以来,我局将法治建设与安全执法业务相结合,坚持“两化”、“两突出”。“两化”,即:坚持学习内容具体化,学习形式多样化。“两突出”,即: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在内容上,突出学法的针对性和系统性。针对性是重点学习同本部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系统性是不仅学习专业法规,而且要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和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新出台的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在对象上,以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始终坚持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机关定期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利用中心组学习、班子例会和专题学法会等形式进行法律学习,其他干部职工利用周一干部职工会理论业务学习和党员活动时间开展集体学法。
(二)抓好岗位学法,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一是在局机关内部建立岗位学法制度,大力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组织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州、市法制部门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班和省、州应急局举办的行政执法监察员培训班,先后有3人次参加了省、州的培训。三是局机关每年开办1-2次安全法规知识论坛、讲座活动,每个执法人员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现身说法,畅谈行政执法的经验和做法,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开展法律“七进”,提高行业安全法律意识。按照上级应急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排,我局将法律法规普及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安全培训、安全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法制和安全知识进机关、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公共场所,重点加强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城乡群众、在校学生和社会群体对生产安全等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近年来,我局深入高危行业、矿山企业、单位、社区、农村和学校进行宣讲活动共达10场次,受教育达2万余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安全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
(四)加强安全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法制观念。将安全法制和业务技能培训作为企业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提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法制观念的重要措施。2021年,积极配合中介培训机构,我局组织督促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员工的安全法律培训,切实提高了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遵守规程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高,“三违”现象明显减少。
(五)开展社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一是将法制宣传作为提高全社会安全法律意识的重要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法治建设氛围,开展法律法规、依法治国方略的宣传教育。二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2021年6月份,按照国家和省、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法制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以悬挂标语、现场咨询活动、展出图片等系列活动,推动了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发放安全法规宣传材料20000多份,悬挂横幅38多条,张贴标语200多条,接待咨询群众20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完善机制,规范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加强制度建设,实行问责机制。通过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活动的开展,不断落实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完善了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了依法行政监督制,实行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建立了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制,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加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信息。认真落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认真答复处理“12345政府热线”转交及来信来访案件。同时,为了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法管理,使全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加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不断走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
(二)严格依法管理,切实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执法奖惩制和安全检查工作规范,保证应急管理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始终做到持证执法、亮证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和程序合法。将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年终评优评先考核,落实奖惩。加强了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落实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回访制度,回访率达100%,使办案机构、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处于严格的监督之下。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加大了案件审查力度,保障了安全监督管理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三)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充分发挥综合监管职能。通过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法管理。突出重点行业,开展依法治理,有效遏制事故发生。开展执法监察,避免出现检查覆盖面窄、重复率高、执法随意性大现象。深入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等高危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法治理,使安全事故有所下降。
(四)强化责任追究,有效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认真贯彻落实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执法,依法办案,按照事故查处“四不放过”原则,层层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行政、经济责任。2021年查处楚雄鼎丰蚕种有限公司“4.17”事故1起,1名副局长出庭应诉,经过楚雄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现已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还在办理之中。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依法治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法治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需进一步加大力度,特别是要注重对被管理对象和社会广大群众的安全法律意识的提高。二是在法治建设的方式方法上缺乏灵活性,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应急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四是大面积向社会开展安全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宣传面不够广,全民安全意识仍有待提高。
为了更好地巩固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成果,我局将在今后切实重视并加强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领导,增强法治建设责任,切实担负起对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职责,确保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及早规划新一轮的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创新法治建设形式,坚持典型引路,推广先进经验,开拓法治建设工作新局面。三是突出重点内容、重点对象,继续深入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四是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性安全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提高广大员工和社会群众的意识。五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法制“七进”活动,有力地促进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六是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一手抓规范管理,一手抓依法查处,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依法管理。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