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灾害应急队伍建设”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楚雄州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消〔2020〕3号)精神,为能真正有效形成一支能够覆盖全市的消防救援力量,在关键时刻能够防范化解突发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全市各类灾害事故,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财产及生命安全,楚雄市应急管理局全力推进楚雄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一是深入调研。市应急管理局和市委编办先后深入市林业林草局等部门和部分乡镇进行深入细致的调研,摸清城区和乡镇应急救援人员情况、工作现状、存在主要困难等。书面征求了15个乡镇意见,对乡镇目前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综合应急救援等职责分布、人员组成、作用发挥、经费来源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充分征求了乡镇在如何整合职责和组建队伍方面的意见建议。由市委编办牵头,先后组织市属相关部门、15个乡镇召开征求意见会和专题讨论会4场次,对机构体系、职能职责、人员保障等问题反复进行讨论研究,做到了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二是构建机构。严格按照《楚雄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构建覆盖城乡的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为目标,在充分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立足城区和农村应急救援力量实际及群众需求制定了组建方案,构建了完备的机构体系。城区:组建楚雄市人民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1支,主要负责楚雄城区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社会救助等工作。结合城区城市规划及人口分布情况,下设了3个工作站,实现了城市区域全覆盖。农村:组建乡镇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伍15支,在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加挂牌子,隶属于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乡镇辖区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综合应急救援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三是保障编制。市委编办积极统筹编制资源,认真落实省州人员编制配备标准,力保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人员稳定、力量充足。楚雄市人民政府专职消防队核定事业编制7名,用于配备业务骨干,同时核定35名编外聘用人员名额,用于配备合同制消防队员。以“编制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下沉”为原则,从全市未分配事业编制中核定编制15名,增加给每个乡镇事业编制1名,专项用于配备业务骨干,同时核定每个乡镇至少5名编外聘用人员名额用于配备合同制消防队员,构建起城区“7+35”、乡镇“1+5”的人员编制保障机制,确保全市专业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王浩升委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一如既往地为应急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楚雄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