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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关于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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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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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楚雄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第116号建议的答复

吕燕代表:

你在楚雄市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栗子园社区剩余国有资产房屋处置资金尽快用于栗子园社区发展的建议”第116号代表建议已转交我办负责办理,现将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你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栗子园社区剩余国有资产房屋处置资金尽快用于栗子园社区发展的建议”,接到交办建议后,我办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会同鹿城镇进行了研究,并向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作了认真汇报。2021年4月8日,到鹿城镇栗子园社区与人大代表吕燕面商,市搬迁安置办于2021年1月拟定出了《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社区剩余国有资产房屋处置资金使用方案》上报各级进行了审核,目前需要报请市人民政府进行审定,待审定后按《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社区剩余国有资产房屋处置资金使用方案》执行。

感谢你对移民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给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