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7-/2023-071400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3-07-14
发布机构: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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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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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在正式公开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程序进行预先审核。

第三条 审核的原则是“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第四条 审核的重点是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第五条 审核的内容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 对应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由业务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拟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发。必要时,报经办主要领导审批后签发。需报上级批准的,经批准后予以公开。

第七条 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以及出现泄密等问题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