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原楚雄市地方税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18年年初共有194人,其中:在职人员155人,退休人员39人。局机关设9个科(室),基层设置八个分局,负责楚雄市14个乡(镇)的地方税费征管。本部门的主要职能是以“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为 已任,征收管理好地方税费,维护地方经济秩序,积极完成税费收入任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政支撑。多年来,原楚雄市地方税务局在省、州地税局和楚雄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为国聚财、为民收税”为使命,以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为工作主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充分发挥地方税收在促进楚雄市经济发展、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改善民生中的职能作用,税费收入逐年增长,征管基础进一步夯实,为地方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楚雄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克服组织税收收入工作压力大、任务重等重重困难,攻坚克难,落实落细各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税、税收征管、优化办税服务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州地税局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楚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2018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紧紧围绕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加大税收计划的执行力度。2018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完成全年的税收计划任务压力巨大。因此,面对严峻的收入任务形势,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算好组织税收收入“帐”,抓好税收收入分析预测工作。一是科学下达税收计划,做到计划科学、合理,把握税收收入走势,按月通报收入进度情况,并提出合理征管建议,提高组织收入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二是层层分解落实税收收入任务,根据州局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认真召开了组织税收收入分析会,并对税收收入任务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将税收收入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分局、各税管员,切实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三是按、月季召开收入分析会,面对严峻的收入形势,按季开展好税收收入分析会议,及时与市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交换税收征管中的信息,及时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税收征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四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税收计划的管理力度,确保衡库。2018年,我局合计组织征收入库税费(基金)356344万元,同比上年的305699万元,增长16.57%,增收5064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76088万元,同比上年的159281万元,增长10.55%,增收16807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08万元(市财政局口径),同比上年的80876万元,增长15.37%,增收12432万元,完成市政府调整后全年目标任务88913万元的104.93%,超任务4395万元,2018年圆满收官。同时征收入库非税收入12689万元,同比增收12689万元,增长100%;社保基金163826万元,同比增收20824万元,增长14.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9人。其中:行政编制12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2人。
实有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3929.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1.18万元,占总收入的90.64%;地方财政拨款及其他收入367.84万元,占总收入的9.36%。本年收入中2018年比2017年增加456.64万元、增长13.15%。主要是2018年“三代手续费”项目经费比2017年增加425.9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4452.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4.46万元,占总支出的83.88%;项目支出717.86万元,占总支出的15.12%;
本年支出中日常公用经费2018年比2017年增加373.67万元、增长61.48%。主要是因征管改革机构合并,将原地税结余资金292.87万元转入新机构账户;本年支出中项目支出2018年比2017年增加253.92万元、增长54.73%。主要2018年"三代手续费"项目经费比2017年增加425.9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4.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比2017年减小0.30万元、下降0.09%,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7.86万元。本年支出中项目支出2018年比2017年增加253.92万元、增长54.73%。主要2018年"三代手续费"项目经费比2017年增加425.9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1.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98%。与上年对比增加753.5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三代手续费”项目经费比2017年增加425.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23.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2245.41万元,用于项目支出689.8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2.8万元、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528.92万元、税务宣传42.50万元、协税护税10万元、信息化建设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2万元,支出决算为11.47万元,完成预算的90.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82万元,完成预算的89.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万元,占85.61%;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占14.3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8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65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6人。主要用于纳税服务、协税护税、协调税收征管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比2017年减小0.30万元、下降0.09%,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云南省楚雄市地方税务局资产总额5133.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04万元,固定资产5116.4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18年年末资产合计5133.73万元,比上年下降-12.13%,主要是2018年因征管改革机构合并,将原地税结余资金292.87万元转入新机构账户银行存款减少。其中流动资产16.04万元(银行存款5.99万元、其他应收款10.05万元),比上年下降-97.59%,主要一是原地税结余资金292.87万元转入新机构账户银行存款减少。二是2017年度代垫“三代手续费”392.93万元,2018年代垫付“三代手续费”6.01万元,同比减少;固定资产5116.48万元,比上年下降3.4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根据云财资[2018]7号、云管函[2018]88号省局批复文件下账报废车辆6辆。二是根据2016年资产清查结果下账资产造成固定资产减少;无形资产原值1.29万元(净值1.万元),比上年增加10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新增一户式资产软件;负债合计5.99万元(负债主要为应缴个人所得税5.99万元),与上年同比下降25.6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2018年12月应缴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同期下降;净资产合计5127.75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0.05万元,资产基金5117.6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6.73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