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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6-/2024-0513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5-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税务局 生成日期:
称: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出口企业《税务事项通知书》公示名单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出口企业《税务事项通知书》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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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 海关代码 纳税人名称 公示内容
1 91532301MA6QBAJ42C 530596191D 楚雄思榕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18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2 91532301MA7D90F9X6 5305963944 楚雄斌铖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19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3 91532301MA7BXDF78N 530596012H 楚雄丰穗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0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4 91532301MA6NN5JF1G 5305966359 楚雄市聚林商贸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1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5 91532301MA7E1X446H 530596012R 楚雄欣璜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2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6 91532301MA7D90FJ1Q 5305963945 楚雄艺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3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7 91532301MA7D1R1X7X 530596012P 楚雄天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4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8 91532301MA7CUK7N1H 530596191K 楚雄翎纳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5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9 91532301MA7CFE4A8Q 530596191L 楚雄褚皓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税务事项通知书》楚雄市鹿城分税通(2024)26号:
事由:责令限期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六十二条、六十三条。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公司存在报关出口销售收入,请于2024年5月27日内就出口销售产生的经营收入依法向我局进行纳税申报。如逾期未申报,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进行处理。
你单位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楚雄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