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26-/2021-0930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1-09-30
发布机构: 楚雄市税务局 生成日期: 2021-09-30
称: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2021年9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2021年9月份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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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名称

违法行为名称

税收违法类型

税收违法手段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文书字轨

主管税务机关

楚雄市鹿城镇伟艺门窗厂

楚雄市鹿城镇伟艺门窗厂-发票违法

发票违法

丢失发票

发票违法—丢失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楚雄市鹿城分税 罚 〔2021〕 38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楚雄市鹿城镇付永福酒店用品经营部

楚雄市鹿城镇付永福酒店用品经营部-发票违法

发票违法

丢失发票

丢失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楚雄市鹿城分税 罚 〔2021〕 39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楚雄市鹿城镇原森木材加工厂

楚雄市鹿城镇原森木材加工厂-发票违法

发票违法

丢失发票

该户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丢失已开具并已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中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2份,发票代码:530021130,发票号码:00340851-0034085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楚雄市税 罚 〔2021〕 2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楚雄市辉耀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楚雄市辉耀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2019-10-01 至2021-06-30增值税(商业(17%、16%、13%))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 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印花税(购销合同) 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未按期进行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楚雄市鹿城分税 罚 〔2021〕 40 号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