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违法行为名称 |
税收违法类型 |
税收违法手段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文书字轨 |
主管税务机关 |
楚雄市鹿城镇伟艺门窗厂 |
楚雄市鹿城镇伟艺门窗厂-发票违法 |
发票违法 |
丢失发票 |
发票违法—丢失发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楚雄市鹿城分税 罚 〔2021〕 38 号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
楚雄市鹿城镇付永福酒店用品经营部 |
楚雄市鹿城镇付永福酒店用品经营部-发票违法 |
发票违法 |
丢失发票 |
丢失发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楚雄市鹿城分税 罚 〔2021〕 39 号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
楚雄市鹿城镇原森木材加工厂 |
楚雄市鹿城镇原森木材加工厂-发票违法 |
发票违法 |
丢失发票 |
该户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丢失已开具并已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中作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文三联无金额限制版)2份,发票代码:530021130,发票号码:00340851-0034085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楚雄市税 罚 〔2021〕 2 号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
楚雄市辉耀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楚雄市辉耀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反税收管理 |
违反税收管理 |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2019-10-01 至2021-06-30增值税(商业(17%、16%、13%))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增值税附征)) 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印花税(购销合同) 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未按期进行申报 2019-10-01 至2021-06-30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 未按期进行申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
楚雄市鹿城分税 罚 〔2021〕 40 号 |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