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楚雄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建设法治税务机关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持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市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织学习、党委会学规学法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培训的重点课程。全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6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2次、办公室会前学法4次。通过学习强国、学习兴税、云岭先锋等平台,运用线上线下方式,实现学习全覆盖,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依法推进组织收入工作。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和依法依规征收税费措施,完善和落实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着力推动税费收入平稳增长、收入质量持续提高、税收与经济协调增长。
2.发挥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牵引作用。紧扣《2024年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重点工作任务》和“1+3”政策清单,强化税费优惠政策执行,不断优化流程,强化风险防范,加强工作督察,增强政策落实的精准性和针对性。开展“百名税干进千企”“一把手走流程”等活动,推动政策红利精准直达经营主体。全年共印发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册1.5万余册,开展纳税人线上云课堂线上培训4期,运用征纳互动服务为纳税人解决税费问题共195户次,通过“精准推送”共推送105965户次。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涉及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次,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明确“三重一大”决策工作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党委会议21次。
(五)优化执法方式,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1.强化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的提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化培训机制,全年对每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税收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一是用好用活“学习兴税”平台,参加各业务线条学习,建立“楚雄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人员全员网络培训班”,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宣讲解读和测试考试。二是举办《民 法典》、新修订的《行政 复 议法》暨税务执法风险防范等专题培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对落实清单情况定期核查,同时采用签订《宣教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自觉守法。2024年1-12月办理税务行政处罚841件,符合“首违不罚”条件169件。
3.继续巩固“三项制度”推行成果,强化对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落细。
4.落实好《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严格执行7类54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5.以税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执法规范。共抽取了各分局2023年度办结的112件执法案卷开展集中交叉评查。经评查,评查出优秀案卷88件、合格案卷24件。
6.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外合同的签订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提出法律意见,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和全面依法行政。全年法律顾问审核合同130件,受理破产案件16件。
7.作为云南省税务局精确执法直联点,有条不紊推动税务执法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管理团队工作,归口办理辖区内所有行政处罚事项,有力有序提升执法质量和效率。二是落实落细执法状况定期分析制度,按季开展分析,全年对各分局发出工作提示单26条,督促提醒加强业务培训和辅导,强化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对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开具、欠税管理等业务事项推行非强制性执法方式。
8.开展好新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法工作提质增效。制定下发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标对表完成各项普法任务。结合全国第33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了税法进产业园区、进市场主体、进机关、进广场、进乡镇等普法活动。组织开展好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全国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在办税服务厅安装音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动态监控,不断完善应急处理机制。
(七)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纠纷调处化解机制
1.充分运用走访纳税人、投诉举报受理查处等形式,畅通纳税人和缴费人正常的利益诉求渠道,及时就地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35户次。
2.落实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与税务争议行政调解联动衔接机制,不断提高税费争议处理能力。
3.用心打造“枫桥式”办税服务厅,一体化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四个税源管理分局均被州局命名为2024年第一批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建立税务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及纳税人的广泛监督。着力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全年作出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决定2次,对4人予以批评教育。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将执法依据、处罚标准和执法结果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税信息纳入公开范围,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全面推广上线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实现税费服务智能化升级,拓展“掌上办”服务,提升精准推送、智能算税、预填申报的便利化水平。形成以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智能办税分流、窗口办税兜底的办税服务体系。深入推进二级集约处理中心建设工作,做好征期错峰申报和预约办理服务,优化办税缴费服务举措。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1.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年度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编制“税收法治”绩效考评指标,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按时向州局和楚雄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发挥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的作用。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各部门厉行法治、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距离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还有差距。
(二)少数税务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风险防范能力有待加强。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法治税务建设的实际行动。
(二)切实抓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有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有效提升依法治税水平。
(三)继续稳妥推进精确执法直联点建设,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优化执法方式,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有精度。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