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在楚雄州税务局和楚雄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按照州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市局结合实际,始终坚持以税收法治理念为指引,以建设法治税务机关为目标,以规范税收执法为重点,以开展法治教育培训为抓手,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和基本准则,以聚焦依法行政为主体,坚决打好减税降费主攻战,以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为目标,扎实开展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不断开创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将市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依法行政基础进一步夯实
1.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征管体制改革后,根据职责规定、机构设置和工作需要,市局及时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内部控制、依法治市、“七五”普法等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其他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依法行政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市局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强化工作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税收法治重点工作。结合总局、省局、州局和楚雄市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和市局依法行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下发了《2019年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及其任务分解表、《2019年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使法治建设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按季听取依法行政阶段性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把依法治税重点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以绩效考评为“指挥棒”,编制法治建设考评指标,统筹推进税收法治重点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推进。
(二)紧盯重点对象,提升学法用法实效
1.按季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会议集体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指导意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为全局推进依法治税、依法治市和普法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2.为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的针对性、实效性,根据省、州、市关于做好2019年度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州局和市委普法办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切实落实好2019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及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按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在线学法及考试活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落实,圆满完成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各项工作。
(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宣传法治理念
1.深化落实普法责任制。市局各部门要把普法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通过建立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普法责任,形成普法责任明确、普法资源有效整合、执法普法有机联动、普法任务全面落实的格局。
2.坚持在执法中深化普法。税务征收、管理等执法一线部门,结合日常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面向不同对象的普法活动。继续推行“黑名单”制度,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及税收违法案件曝光工作。加强重大执法活动普法工作力度,积极引导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3.注重主题宣传。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利用国家宪法日、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日、全国税收宣传月、重大节庆日等重要节点,积极组织主题宣传活动。
(四)以法治为出发点,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法律顾问管理办法》,明确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在行政决策中的参与度。
2.强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的决策功能。落实《楚雄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试行)》的要求,坚持领导小组季度例会制度,紧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税主题,集体研究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
(五)规范税收执法权力,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1.严格做到依法征税(费)。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坚决依法征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的“四个坚决”要求。不断健全依法治费机制,严格依法征收社保费。充分发挥税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和“六稳”中的积极作用。通过提前谋划、综合施策来积极化解收入目标与实际税源之间的矛盾,既做到零征税(费)风险,又力争完成收入目标。我局严格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应收尽收,积极依法依规减免税,落实优惠政策不打折扣,圆满完成州局下达的全年税收收入任务。
2.狠抓减税降费措施落地。不折不扣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扎扎实实推进落实更大规模减税和更明显降费。充分发挥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抓好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加大政策辅导力度,帮助基层和纳税人、缴费人更好地理解、执行、适用政策,促进减税降费措施落实更有力。加强政策实施后的跟踪分析,及时反映政策效果,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改进建议,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卓见成效。
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税收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部署要求,广泛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知识,组织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涉税犯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
4.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进一步取消或调整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关于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简化受理文书和申请材料、提供代办转报服务、完善文书送达方式,规范办理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措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职。落实税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5.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把“三项制度”作为优化执法方式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程序要求,逐步健全完善执法主体、执法资格、执法行为、执法监督、执法责任等各方面的管理制度,打造全新的税收执法质量控制体系,促进执法方式转变、执法水平提升,巩固和优化法治的税收营商环境。
6.落实好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坚决做到清单之外无处罚、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杜绝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
7.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落实《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通过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解决执法实践中 裁量空间过大、尺度不统一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进一步明确“首犯不罚”“一事不二罚”等问题,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落实云南省税务局税收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努力做到同案同办同处。
8.进一步完善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制度。为规范税务执法文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税收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认真落实《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制度(试行)》,各分局指定一至二名副职为税收执法文书合法性审核岗,对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许可中所有对外执法文书进行审核。严把文书出口关,切实解决重实体轻程序和税收执法问题边查边犯、边改边犯等问题,充分发挥了“查错纠弊、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积极作用。
9.强化执法案卷管理。按照《税务行政执法案卷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中形成或取得的文书及相关资料进行规范收集、整理归档。结合新的税收执法工作要求修改完善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并组织开展集中评查,共抽取了各分局2018年度办结的46件税收执法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3件、行政许可案卷23件)开展集中交叉评查,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程序,提高基层税收执法工作质量,降低税收执法风险,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10.稳步推进基层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标准化工作。制定《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事项公开,自觉将税收管理事项政务公开纳入全市基层政务公开一盘棋中。有效利用税收宣传月活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政务公开网站、QQ群及微信公众号,召开纳税人座谈会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依法公开所有需要纳税人周知、遵守和执行的事项和信息。向社会全面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畅通陈述申辩、听证、复议和诉讼渠道,使纳税人表达诉求的权利得到保障。
11.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职能。按照省局、州局的统一部署,市局结合内控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积极筹备,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内部控制工作试点。围绕“控权力防风险”“保平安促发展”的内控理念,按照内部控制工作试点方案要求,依据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管理制度和专项制度等内控规范,以强化内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文化建设为重点,探索分级管理、横向协调、纵向联动、风险导向、信息支撑的内控现代化建设路径或模式,为全州税务系统内控建设深入推行积累经验。积极营造“人人讲内控、事事讲内控、人人会内控”的良好氛围,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制约和监督,强化风险防控,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内部管理质效,促进权力依法合规运行取得了明显成效。
12.贯彻落实好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内录入市局全年查办的39件税务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发布税收专报信息、工作计划、工作动态、廉政共建等34条信息,将现行或最新颁布的与“两法衔接”工作有关的47条法律法规及时录入平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税收执法质量有待提升。机构改革后,税收工作面临更广泛的纳税人和缴费人,面临更为复杂的执法业务,税务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税收执法的规范性、严谨性有待提升。
(二)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有差距。在税收征管方式、服务方式及管理理念转变方面的探索实践还需加快进度,顺应改革发展的税收服务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服务效率和管理质量不能很好地满足精细化监管要求。
(三)税收执法风险未引起足够重视。税收执法的高风险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安排
(一)继续深化依法治税工作,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征纳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理念,将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融入到征、管、查等税收执法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着力,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税全过程。
(二)在坚持依法行政上着力。完善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切实转变职能,持续释放惠民生促发展的改革效应。
(三)在持续规范执法上着力。认真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在全系统的公示发布和推广运用,落实好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好税收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提高执法案卷质量。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加强税收执法责任制管理,开展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切实提升税收执法工作质量。
(四)在营造法治环境上着力。深入推进“七五”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严厉依法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助推信用体系建设,为诚实守信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五)在加强队伍建设上着力。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着力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牢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原则,将其根治于心、外化于行。
(联系人:郑欣华,联系电话:0878-3386859)
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