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市贯彻落实2020年云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楚雄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报公开发布在楚雄市气象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s.gov.cn/info/14005/363268.htm)。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云荷路6号,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楚雄市气象局紧紧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及《楚雄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州、市人民政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拓展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全面做好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1、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2、完善制度和规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依照制订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发布协调、责任追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坚持政府信息定时公开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向政府门户网站上传相关政府信息。市气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研究制定2020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3、广泛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适时召开培训会,及时传达学习国务院、省、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印发政务公开知识培训学习资料,学习交流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推动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不断提升。
(二)依法依规,全面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0年市气象局通过楚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和财政信息政府信息共4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时限及时上网发布。
2.气象服务信息公开发布
2020年楚雄市气象局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通过云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共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125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9期,重要天气预报17期,专题天气预报36期,发布各类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命令5期,森林防火抗旱专题预报7期,全年发布雨情快讯56期,通过云MAS业务平台-中国移动信息发布系统发出信息353000余条,方便民众查阅和知晓天气变化情况。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市气象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持续提升政府部门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2. 加强公开渠道建设。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及时在政府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等信息公开平台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3、加强监督保障,在局办公室设立意见箱、公众留言、投诉举报箱,让群众参与对政务公开的监督,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对我局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等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投诉督办责任制度。
4、立足职能职责,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做好12345政府热线、“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等网民咨询、投诉、建议转办办理工作。2020年,我局未接到转交办理事件。截至12月27日,市气象局全年未出现过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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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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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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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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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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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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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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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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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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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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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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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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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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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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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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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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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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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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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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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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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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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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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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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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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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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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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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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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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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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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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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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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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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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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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专职工作人员存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分解任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存在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上传的文件信息不够规范的问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存在网站信息公开内容不及时、不全面的问题。
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是定期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强化“一把手主要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员”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协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改进、规范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多渠道发布市气象局工作情况的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三是拓宽渠道,增强政务公开的广泛性,进一步提高市气象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同时,认真执行政务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