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 | 抽查项目 | 事项类别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适用区域 | 备注 | |
抽查类别 | 抽查事项 | |||||||||
1 | 市司法局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监督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活动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全市依法设立登记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及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检查等方式 | 县(市 )司 法行政机关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137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 | 普遍适用 | |
2 | 市司法局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监督检查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的日常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全市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 县(市 )司 法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五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三十四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一、二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
3 | 市司法局 | 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的监督检查 | 对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执业经营活动(含纳税情况)的监督检查 | 一般检查事项 | 在全市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 以实地检查为主,结合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 | 县(市 )司 法行政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条;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 | 普遍适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