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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楚雄市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是楚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和依法治州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仲裁。负责市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
3.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承担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管理调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司法所所长选任工作,管理司法协警。
7.完成市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司法局设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和6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科、法治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政工科,下辖15个乡镇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一是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考核督办,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二是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健全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三是通过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严格程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四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定纷止争,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五是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机构改革后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人员和执法岗位变动人员执法证件的管理及培训换证工作,杜绝无证执法。六是开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持续深化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八五”普法。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宪法学习宣传贯彻,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持续打造楚雄法治文化品牌。围绕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强化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培育农村“法律明白人”。
3.继续发挥“枫桥经验”楚雄模式的引导作用,发展壮大人民调解队伍,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多元化调解格局,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4.全面推动法律服务更加优质高效,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按照省州要求,计划投资2亿元,继续加强以市、乡(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及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改善司法所的软硬件设施,计划投资1.5亿元,新建鹿城司法所、大地基司法所,改扩建树苴司法所,并对其他12个司法所软硬件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5.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一是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支持上级做好调研工作,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的司法解释或实施意见。
6.加强信息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充分发挥科技信息化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支撑和驱动作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2亿元将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深化“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7.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一是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促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二是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是优化队伍结构,多举措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司法行政队伍注入新鲜血液。四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继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五是严管厚爱干部队伍,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活动为载体,创设比学赶超、创先争优的工作环境。六是继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立足本职工作,以队伍良好形象助力司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9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63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与上年1557.07万元对比增加78.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将市补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增加5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及将我局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的车辆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636.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636.0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36.01万元(本级财力1636.01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1年与上年1557.07万元对比增加78.9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未将市补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增加50万元,人员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及将我局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的车辆经费纳入部门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636.0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6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及将我局公务用车、执法执勤车辆在转移支付资金中支付的车辆经费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将市补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1310.68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50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9.77万元,2080505机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14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97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59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3.8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部门预算支出1636.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01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47.29万元,30102津贴补贴:438.87万元,30103奖金:167万元,301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1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7.8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59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98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63.86万元,30201办公费:6.51万元,30205水费:0.6万元,30206电费:2.1万元,30213维修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8万元,30226劳务费:3.96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2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3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持5.85万元,30301离休费14.35万元,30302退休费:34.49万元,30305生活补助2.58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39.5万元。
项目支出50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50万元。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金额0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万元,较上年增加5.16万元,增长1517.6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5万元,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长47.0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省司法厅到我局考察调研次数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增长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的公务用车原来是由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中供养,未纳入预算公开。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转移支付配套基层司法业务办案经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产生的效果是:全市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现代法治理念更加普及,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通过到楚雄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后,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班级及学校秩序良好,形成了浓厚的互帮互助、尊师重教、积极赶超先进的氛围。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2、法律援助: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依法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的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3、法治建设: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4、社区矫正:为了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将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会开放环境中进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刑事政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3.38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51万元;30205水费:0.6万元;30206电费:2.1万元;30213维修(护)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48万元;30226劳务费:3.96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23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5万元;3023其他交通费用:63.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85万元。
2021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13.38万元,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66万元,比上年增加11.72万元,增加10.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市级财政项目资金增加50万元,2020年未将市补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人头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楚雄市司法局编制项目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3个,其中:重点项目1个,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5个。2021年楚雄市司法局预算绩效编制已完成,并且通过第三方评估。绩效目标填报格式规范,符合规定要求,绩效目标填报内容完整、准确、详实,无缺项、错项。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见附件)
第二部分楚雄市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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