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500000
楚雄市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楚雄市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2、承担统筹推进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3、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市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7、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和办公室、依法治理与依法行政科、法治宣传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政工科6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单位下属15个乡(镇)司法所,鹿城司法所、东瓜司法所、紫溪司法所、苍岭司法所、东华司法所、子午司法所、吕合司法所、三街司法所、新村司法所、中山司法所、八角司法所、树苴司法所、西社路司法所、大地基司法所、大过口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0年,市司法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定位,加快推进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安排,开展好“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1、紧扣一个主题,统筹法治楚雄建设。结合新的机构改革职能划分,切实增强依法治市的责任担当,全面提升法治楚雄建设水平。一是抓好统筹规划,结合十九大确定的法治中国建设路线图和我市实际,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三是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2、统揽一个抓手,满足人民群众法律需求。坚持以公共法律服务为总抓手,牵引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继续做实实体平台。以夯实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重点,落实硬件建设,整合服务内容,统一业务规范,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建设全流程服务。二是全面推进智慧法务建设。完成智慧法务应用平台的改造升级,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畅通服务渠道,强化服务触手,丰富服务内容。三是大力发展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组织。推动建立多元化、制度化的保障机制。
3、坚守一条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推动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完善多元化解纠纷解决体系。二是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工作。围绕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并融入社会目标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三是完善安置帮教衔接前置工作机制。协调落实重点人员临时救助、社会保障、疾病治疗等过渡和衔接措施。
4、紧盯一个目标,打造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机关。以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为契机,实现司法行政工作争先创优。一是要强化党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年初同谋划、同部署、同要求,年底同检查、同考核、同评议,注重加强机关日常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互相依托、互相融合、互相促进。二是建设一流队伍。在加强思想教育上下功夫,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用党的理论武装班子头脑。坚持以“以人为本”理念引领队伍建设,以制度考评规范管理,以提质强能历练队伍,以从优待警激励队伍,以育推典型宣传队伍。三是要继续推进应急指挥中心和“一网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以规范管理为基础,以集成整合为主线,以信息资源利用为重点,以信息安全为保障,努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形成综合集成、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信息化工作格局,实现信息化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打牢信息化支撑。四是要争创一流业绩。做好2020年司法行政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和贯彻落实,梳理和强化工作的薄弱环节,建立和完善工作的实施方案,以“求实、务实、扎实”的作风,确保每一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地落实到位。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9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1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7.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7.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55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7.07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7.07万元(本级财力1557.07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7.0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557.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7.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1264.92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9.57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41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0.4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5.06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62.65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557.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部门预算支出1557.07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38.32万元;30102津贴补贴:582.43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4.41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99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5.06万元;3011201工伤保险:2.6万元;3011299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47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62.65万元;30201办公费:6.15万元;30205水费:0.6万元;30206电费:2.16万元;30213维修(护)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4万元;30226劳务费:4.4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88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54.66万0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0.55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30301离休费:14.39万元;30302退休费:34.49万元;30305生活补助:1.1万元;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9.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的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57.07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53.99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8万元,增加13.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由原来的51人增加到61人,人员经费增加。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557.07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353.99万元,比上年增加203.08万元,增加13.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由原来的51人增加到61人,人员经费增加。
1、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1065.93万元,2019年工资福利支出883.27万元,比上年增加182.66万元,增加17.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由原来的51人增加到61人,人员工资增加。
2、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101.66万元,2019年商品和服务支出85.8万元,比上年增加15.85万元,增加15.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由原来的51人增加到61人,人头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3、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9.48万元,2019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4.91万元,比上年增加4.57万元,增加1.1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退休人员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较2019年下降42.75万元,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34万元,较上年减少6.96万元,下降9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34万元,2019年预算为1.5万元,较上年减少1.16万元,下降77.3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领导高度重视,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5.8万元,较上年减少5.8万元,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下降1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其中:应急通讯车辆1辆,执法执勤车辆2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未在年初预算中安排车辆运行维护费,我局的车辆运行维护费在中央补助的转移支付专项经费中列支。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我单位无重点绩效目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人民调解:以“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助推平安楚雄建设”为总抓手,积极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推进落实“枫桥经验”、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活动。
2、法律援助: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制定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编印《楚雄市公共法律服务手册》,建立法律服务机构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制度和非诉讼法律援助机制,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应援尽援的惠民政策。
3、普法宣传: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不同人群对法律的不同需求,开展“菜单式”普法和“两中心一明白”服务。
4、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完善《楚雄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形成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的框架性制度体系,规范接收、报到、日常监管、违规惩罚等重点环节工作,确保社区矫正执法规范。严格落实“七个不放过”要求,服刑人员每周必报、每月必见、每季度小结。实现社区服刑人员管得住、管得好的目标,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公共法律服务:将法律服务工作列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法律服务水平。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1.6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15万元;30205水费:0.6万元;30206电费:2.16万元;30213维修(护)费:2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4万元;30226劳务费:4.4万元;30228工会经费:20.88万元;3023901公务交通补贴:54.66万元;3023902公务用车租车费:0.55万元;3023999其他交通费用:4.9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
2020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101.66万元,2019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8万元,比上年增加15.85万元,增加15.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局由原来的51人增加到61人,人头经费增加,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楚雄市司法局共申报项目5个,绩效目标1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2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个,财政预算安排5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1个。2020年楚雄市司法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2020年,楚雄市司法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一、楚雄市司法局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转移支付配套基层司法业务办案经费
(二)立项依据
《楚雄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党办通〔2018〕60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司法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中国彝 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五)项目实施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为建设“中国彝 乡,滇中翡翠,红火楚雄”,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由市财政在项目经费中安排
(七)项目实施计划
2020年12月31日完成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产生的效果是:全市公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现代法治理念更加普及,广大公民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通过到楚雄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后,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班级及学校秩序良好,形成了浓厚的互帮互助、尊师重教、积极赶超先进的氛围。
第二部分楚雄市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司法局
2020年 6 月 17 日
楚雄市司法局_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62203352597120200628102622532.xls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