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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4/2026-00034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5-06-06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称: 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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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在报考专业学历条件方面是否继续执行“老人老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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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于2018年4月28日前已经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学历人员,属于“老人老办法”适用范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不设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