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楚雄市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的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下列28名人民陪审员任期于2020年11月26日届满,人民陪审员职务自动免除,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名单如下:
鲁平、宋彪、李中才、李光艳、尹朝富、杨翠芝、徐彦、丁卫华、宋国友、李春城、卢繁、陈开凤、林明强、徐敏、徐从喜、何桂凤、周明申、张茁娟、郎文启、王玉发、沈红梅、杨桂芬、周强、王如翠、王恒顺、李光有、武荣、徐永礼。
特此公告
楚雄市人民法院 楚雄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