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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24/2026-00007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1-0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司法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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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info/13715/863129.htm)。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司法局联系(地址:楚雄市东南新城平山办公区自强路6号,电话:0878—3039002,传真:0878—3039002,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楚雄市司法局在2025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公众能够及时了解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公开内容涵盖了组织机构(基本信息、领导信息、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结果)、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政策问答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如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等。2025年,按时更新维护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组织机构等栏目,公开公共法律服务信息29条,法治宣传信息14条,重点领域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11条。2025年,12345政府热线工作正常开展,按程序、时限办件7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楚雄市司法局自觉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楚雄市司法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楚雄市司法局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机制,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了《楚雄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明确了“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并规定了信息发布的程序,包括保密审查、征求第三方意见、与其他部门协调等环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楚雄市司法局主要依托数字化平台进行政府信息公开,致力于提升信息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面。一方面发挥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是核心的信息公开平台,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各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另一方面抓好新媒体应用。除了官方网站,楚雄市司法局运营着“楚雄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并时刻保持工作日每日更新频率,确保部门信息动态及时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楚雄市司法局建立了一套监督保障机制。明确由局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科室,负责推进、协调和监督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审核: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审核把关不严格,偶尔出现标点符号使用不正确的情况。

2.政策解读落实不足:偶发政策文件宣传不及时、不到位

3.平台功能与体验:公众号功能不完善、互动性不强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根据通报要求及信息公开工作的常规改进路径,楚雄市司法局需进行以下整改和提升:

1.强化内容审核与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审核、多道审核、先审后发,特别注意常用词、规范表述的使用,杜绝错别字和严重表述错误。

2.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要求,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并在发布时相互关联,方便公众查阅。

3.加强平台运维与功能优化:对“楚雄市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完善互动功能,提升政民互动实效。

4.常态化监测与自查:建立常态化的自检自查机制,定期对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平台健康稳定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市司法局2025年度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