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101000
楚雄市看守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看守所属楚雄市公安局直属机构,是看守所和拘留所二所合设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看守所以县(市)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看守所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1.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
2.对羁押人员进行教育;
3.管理被羁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
4.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5.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余刑在三个月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由看守所监管执刑罚。
根据《拘留所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拘留所。拘留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对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执行拘留。拘留所负责惩戒和教育被拘留人,保护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看守所、拘留所。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公安局的二级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具体原因为楚雄市看守所使用的2辆执勤执法车辆编制归属楚雄市公安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楚雄市看守所保障了在押人员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了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监所安全“零事故”的目标。拘留所惩戒和教育了被拘留人,保护了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看守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26020.6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6020.61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824753.18元,增长102.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24753.18元,增长102.93%,主要原因是:1.市级下达2023年8月至12月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经费;2、2024年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较上年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看守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26020.61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707.49元,占总支出的88.23%;项目支出191313.12
元,占总支出的11.77%;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824753.18元,增长102.9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80300.39元,增长90.18%;项目支出增加144452.79元,增长308.26%。主要原因是:1.市级下达2023年8月至12月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经费;2、2024年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较上年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看守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34707.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7707.4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00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看守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1313.1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武警楚雄市中队日常运行维护经费和楚雄市看守所水电经费191313.12元,主要用于办公费3000.00元、电费188313.1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看守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6020.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824753.18元,增长102.93%,完成年初预算的57.96%。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市级下达2023年8月至12月财政部分供养人员经费;2、2024年财政下达我单位资金较上年增多;完成年初预算的57.96%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在年度执行中未执行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23020.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2%,完成年初预算的57.85%。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566020.61元、其他公安支出57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在年度执行中未执行到位。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8.无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主要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3000.00元。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类)等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类)等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等支出。
19.无住房保障(类)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5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000.00元,增长18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57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000.00元,增长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支出决算为5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7000.00元,增长18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57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7000.00元,增长1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本年度运行维护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看守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000.00元,比上年增加37000.00元,增长18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了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看守所资产总额9237902.21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9237902.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4080.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74080.3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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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2985.4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02985.4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2985.4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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