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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受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随着管理体制的转隶,在原职责的基础上,调整增加了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侦查职责。负责管辖《刑 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9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7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5种案件,共33种刑事案件。承担着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州公安局组织开展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的专项行动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刑侦中队、治安中队。6个派出所(西山森林派出所、紫溪山森林派出所、新村森林派出所、大田丫口森林派出所、中山森林派出所、西舍路森林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警种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生物安全、制售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扎实开展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的各类专项行动,努力当好“绿水青山的捍卫者、舌尖安全的守护者、人身健康的护卫者、创新创造的保护者”,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决守好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 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8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80.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务总收入增加40.77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80.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80.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8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0.77万元,增长5.5%,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80.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42万元,与上年716.43万元对比,增加25.99万元,增长3.63%,增加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项目支出37.79万元,与上年23万元对比,增加14.79万元,增长64.3%,增加主要原 因 是 由 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201 行政运行:571.5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发放;
2040220 执法办案:23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业务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8.3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5.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发放;
2080801死亡抚恤1.79万元,主要用于遗嘱生活补助发放;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25.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费用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15.1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保险缴纳;
2210201 住房公积金:44.8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与上年739.43万元相比增加支出40.77万元,增长5.5%,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增加了养老保险支出;二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增加了住房公积金支出;三是由于特定目标类项目增加,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本部门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3.27万元,较上年8.83万元相比,增加4.44万元,增长50.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27万元,较上年0.28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3.5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7次,共计接待35人次。
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万元,较上年8.55万元增加4.45万元,增长52.0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较上年增加4.45万元,增长52.05%。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增长原因为: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上级补助资金未纳入预算,年初预算公开仅为公用经费部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8.“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9.行政运行经费: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11.奖金:指公务员、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机关工人第十三个月工资。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4.73万元,与上年117.1万元对比,减少52.37万元,下降44.72%。减少主要原因是编外临聘人员经费从其它工资福利费中支出,公用经费中劳务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资产总额646.0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26万元,固定资产579.9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86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6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楚雄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500111